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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部署下,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细化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通过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6条。其中,新闻类信息6条,重点领域公开信息10条。依托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其他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公开的内容涉及建设项目的批前公示、知识普及、工作动态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各类信息。根据我局工作计划,我局将着重于自然资源保护、不动产登记和建设用地等信息的宣传公开。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1件(王平平、王毛军、王齐海关于佳县刘国具镇顺义峁至张家元三级公路改建工程征地方面材料公开申请),因该项目属农村道路,无需报省、市政府进行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不涉及征地批复文件,无法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供所需信息,故采取邮寄的方式对当事人进行了书面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规范化建设情况
加强组织和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推进政策解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并认真执行,不但规范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而且细化落实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同时,我局加大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落实力度,办公室将采集整理的政府信息先报分管领导初审后,再报主管领导审核签发。本着“谁报送、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的原则,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送于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真正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我局从公开内容的充实性和公开时间的及时性两方面进行优化。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项目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尽管相较去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有一定的进步,但也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报送工作还不够主动,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广泛,常态化公开公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从事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以新进人员居多,对我局涉及业务还不够熟悉,进而对信息公开的领域、内容、方式方法等把握还不太精准。三是对已经公开的单位信息未能及时申请进行更新,目前还是2021年所公开的相关信息。
2024年,我局将通过解决以上三项问题为出发点,认真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广泛性、提高信息内容的充实性、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性;进一步培养新进人员在业务、稿件、方式方法等方面的综合能力;进一步整理部门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查得到、用得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