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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佳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0-01-20 16:30    浏览次数:次    作者:佳县水利局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水利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和“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增强水利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制度机制,拓展和细化了公开内容,切实推进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2019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共公开信息9条。其中规范性文件2条,分别为明确淤地坝三个责任人和农村饮水安全责任体系的公示;行政许可1条,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申请受理的公示;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4条,为每季度一次的水质化验公示;行政处罚1条,为通镇违建处罚的公示;行政事业性收费1条,为水价的全年公示。

(二)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过公开申请,亦未发生由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我局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任务、工作要求,确保公开工作及时、有效、有序。指定专人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人员,小组成员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1

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4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1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

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下一阶段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进一步抓紧抓好落实。

二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是扎实推进完善制度。借鉴学习兄弟部门的先进经验,提高网上信息办理质量,建立和完善内部考核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增加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