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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按照榆林市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2019〕60号)要求,现将《佳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随文报来,请予审定。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
佳县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我县实际工作情况,现公布佳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在佳县人民政府网(www.sxjiaxian.gov.cn/)公开。
一、总体情况
今年,县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着力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深化重点领域公开,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一)持续有力开展主动公开工作
2020年,佳县人民政府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载体,严格对照新修订的《条例》规定,全面梳理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进一步明确各部门“五公开”的主题、内容、时限、方式等。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05条;县长信箱收到并办理网友来信177封;梳理政务服务事项835项,其中“一网通办”事项总数604项,已实现网办事项562项,梳理“最多跑一次”高频事项245项;解读政策、会议19条;百姓问政平台全年共收到百姓问政平台办理贴文558条,浏览量44858次,办结率100% ;全年收到人大代表建议29件、政协委员提案28件,已全部办结,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专题公开。
(二)持续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和《榆林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规范》,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规范答复形式。2020年,县政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申请4件,4件都及时给予答复且均未收取任何费用。没有出现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条例》,进一步完善了《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各单位“五公开”的主题、内容、时限、方式等,使公开信息准确,公开渠道畅通、公开流程清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四)持续加强平台建设管理
1.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一是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健全网站建设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管理,制定网站栏目维护分工表,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二是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健全完善了网站管理制度、内容保障制度、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网站信息发布安全保密制度、工作人员职责、信息报送和发布审核规定等制度和规定。三是对照标准及时优化网站。2020年进一步规范了栏目设置和信息公开体系,同时完成了全县政府网站页面的规范管理工作。
2.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市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的安排,结合县域实际开展专项整改工作,严格按照《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佳政办发〔2019〕48号)文件要求,充分利用通报、督查等手段,对我县原有64个新媒体账号进行精准甄别,分类归纳,最终优化整合为现有15个新媒体账号,并全部在册监管,(其中微信公众号11个、新浪微博2个、今日头条1个、微信小程序1个),基本杜绝了“僵尸”、“睡眠”账号的出现。截止目前,全县政务新媒体共发布信息2635条,总阅读量达到150万人次。其中,微信公众号发布1636条,新浪微博929条,今日头条34条,微信小程序36条。
(五)持续强化监督保障机制
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坚持以考核促公开、以公开促落实,狠抓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全年施行季度通报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了各镇(办、中心)、各部门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体系,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将检查督办制度化、常态化,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其整改落实,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和全面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64 | 64 | 6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856 | 0 | 200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06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73 | -2 | 27 |
行政强制 | 0 | +1 | 1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 | +29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53 | 11103.3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县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 | 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4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范围还不够全面;二是公开渠道相对单一;三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进度慢。
(二)解决方法及改进措施
一是提升工作主动性,加大宣传力度和督查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同时加强对镇街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有力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着力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公众关注的重点,舆论、群众监督的焦点,形成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合力。三是探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补齐当前工作短板,扩大公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印发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