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人民政府关于榆林恒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CNG母站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索引号 | 6108280002/202304-00347 | 发文字号 | 佳政发〔2023〕13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4-03 | |
标 题 | 佳县人民政府关于榆林恒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CNG母站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 ||
发布机构 | 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 公文时效 | 有效 |
通镇人民政府、杨道渠村民委员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经佳县人民政府会议研究,榆林恒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CNG母站建设项目拟征收通镇杨道渠村集体土地,具体用地面积、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图表为准。
佳县人民政府拟将上述用地按佳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组卷报批,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补偿安置具体标准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的规定办理,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榆林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榆政办函〔2021〕168号)文件规定执行。安置方式拟以货币安置方式为主。
本公告有效期为10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法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告知。
佳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