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  打印
佳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9年度 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索引号 6108280002/202005-00295 发文字号 佳政发〔2020〕11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5-08
标   题 佳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9年度 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机构 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公文时效 有效

佳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9年度

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佳州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19年,我县镇(办、中心、各有关部门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紧紧围绕“坚决杜绝亡人事故”的工作目标,有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全面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狠抓安全生产“四项攻坚”、全县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和集中执法行动等工作,在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

根据2019初县政府和各镇办、中心、县直有关部门签订的《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应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下达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任务书》,按照考核评比有关规定,政府对各镇(办、中心、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评比出一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了表彰先进,促进工作,县政府研究决定:对2019年度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成绩突出的刘国具镇等6个镇中心)及县林业局等6部门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奖牌;对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突出的螅镇2个镇(中心)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奖牌;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佳县电力公司等2家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奖牌;高信韩等11名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及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里再创佳绩。同时,希望镇(办、中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佳县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佳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30日

 

 

 

 

附件

 

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一、201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考评先进单位

刘国具镇人民政府   通镇人民政府    方塌镇人民政府           

朱官寨镇人民政府   坑镇人民政府    官庄便民服务中心

二、201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书考评先进单位

县林业局  白云山景区管理委员会  县水利局

县工贸局  榆佳经开区管理委员会  县消防救援大队             

三、2019年度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螅镇人民政府  上高寨便民服务中心

四、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企业

佳县电力公司   榆林市黄土地现代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五、2019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

    高信韩  大佛寺便民服务中心副科级干部

王卫安  螅镇人民政府干部

王婵娟  木头峪镇人民政府干部

王东宏  兴隆寺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金明寺镇人民政府干部

曹世军  王家砭镇副书记

   刘国具镇纪委书记

惠桂琴  刘家山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任晓涛  县交警大队王家砭中队队长

   县公安局民警

刘林朵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林生  佳县森林草原火灾防治中心干部

   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工会主席

闫永生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马江波  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榆佳经开区管委会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

李国汉  佳县应急管理局干部

刘德佳  佳县应急管理局干部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检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印发

                                                  共印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