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人民政府关于 佳县乡镇气化工程分输站项目征地公告
索引号 | 6108280002/202005-00294 | 发文字号 | 佳政发〔2020〕10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05-08 | |
标 题 | 佳县人民政府关于 佳县乡镇气化工程分输站项目征地公告 | ||
发布机构 | 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 公文时效 | 有效 |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佳县乡镇气化工程分输站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该项目需征收佳县王家砭镇窑湾村、雷家坬村,朱家坬镇沙湾村的部分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就该项目征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体用地面积、范围以实地丈量面积为准。
二、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榆政办函〔2018〕49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本公告自发布后,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一)改变土地类别、现状。
(二)搭建温室大棚、搭建临时建筑物或构筑物。
(三)转让、抵押土地。
(四)抢栽抢种农作物和树木。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佳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