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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佳县全市地毯式环保 交叉执法检查交办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108280002/201911-00156 发文字号 佳政发〔2019〕26号
成文日期 2019-10-08 发布日期 2019-10-11
标   题 佳县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佳县全市地毯式环保 交叉执法检查交办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公文时效 有效

佳县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佳县全市地毯式环保

交叉执法检查交办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政府各相关工作部门

佳县全市地毯式环保交叉执法检查交办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已经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佳县人民政府

2019年1011

佳县全市地毯式环保

交叉执法检查交办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榆林市铁腕治污攻坚行动督查组关于交办全市地毯式环保交叉执法检查整改问题的通知》(榆治污督函20199号)精神,认真完成榆林市铁腕治污攻坚行动督查组交办我县问题整改任务,切实解决我县大气环境突出问题,确保县域空气环境质量改善,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及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不折不扣完成市铁腕治污攻坚行动督查组交办我县环保问题整改任务,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不断改善全县空气环境质量,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美丽佳县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整改任务及措施

榆林市铁腕治污攻坚行动督查组共交办我县10类90个环保问题,各责任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采取强力措施,确保按期完成整改。

(一)佳县兴盛机砖厂、佳县东方红空心机砖厂、佳县兄弟石料厂、佳县通镇宏盛一条龙机砖厂、佳县佳芦镇凌云机砖厂、佳县新世纪红砖厂、佳县瑞鼎机砖有限责任公司、未建原料棚,原料未密闭堆放等问题

整改措施:督促按要求建设原料棚或采取其他密闭措施,做到全部原料密闭堆放,定期洒水降尘,严防扬尘污染。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30日前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二)佳县鑫海旅游服务中心项目、佳县永多混凝土拌合站有限公司、佳县宏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佳县LNG调峰站项目)、马家沟村集体脱贫项目、佳县现代农业科技产业园项目、 陕西建工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佳县体育场健身中心游泳馆建设项目)、通镇金元加油站加油站LNG合建项目、 陕西秦源卫生防护用品有限公司年产45亿支PVC卫生防护手套生产线项目、榆佳工业园区50万吨聚合氯化铝项目、佳兴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佳县海格实业有限公司等建筑工地未落实6个100%的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对全县所有建筑工地严格按照6个100%”要求,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对在城镇建成区内达不到“6个100%”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停建整改。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20日前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三)佳县小牛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佳县塞北楼板厂、榆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佳县鑫亨商砼有限公司未建料棚或原料未密闭堆放的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全县商砼站、楼板厂督促检查,责令按要求硬化场地、建成密闭式料棚等防扬尘设施,对未完成防尘设施的坚决停产整改。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20日前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四)佳县红春汽车维修站、佳县昌河汽车服务连锁店、佳县垣城汽车修理厂、佳县机器人汽车维修服务中心等汽修企业烤漆房无地棉或长期未更换吸尘棉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对汽修企业烤漆房有机废气治理设施的维护、清洗情况检查,确保设备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对无地棉或长期未更换吸尘棉的汽修企业责令停产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投入运行。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20日前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五)环城路K9235公里段售沙点、环城路K9237公里路段售沙点、环城路G339924路段售沙点、佳县佳和涂料厂、环城路K9254公里路段售沙点、佳县红方圆环保木炭科技有限公司、环城路K9271公里路段售沙点、环城路K9265公里路段售沙点、新城路雕刻厂、乔爱全钣金烤漆店、佳米路路段健康枣业东侧售沙点、佳米路路段健康枣业西侧售沙点、佳米路塞北楼板厂对面石材厂、佳县通镇前街石雕厂、金源拌合站、榆林长城汽油服务有限公司、环城路路段售沙点、环城路928C339段售沙点、雷家洼商砼拌合站、佳县宏正焦油渣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崔艳强石料厂等散乱污企业整治问题

整改措施:对散乱污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新增的“散乱污”工业企业全部纳入整治清单;整治过程坚持“一企一策”原则,严禁“一刀切”。对不具备提升改造条件的“散乱污”工业企业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标准,依法依规予以关闭取缔;持续加强排查督查力度,坚决杜绝已关闭取缔的企业死灰复燃、停产整治企业的擅自投产、违法排污。

整改时限:2019年1120日前

责任单位:县工贸局

(六)佳县海东蘑菇炖土鸡、天然气榆济管道公司佳县输气站餐厅、佳县农家铁锅炖肉馆、佳县圆梁大酒店、佳县四通酒店、佳县御鑫源饭店、佳县聚香源酒店、佳县晋秦酒楼、佳县凌云大酒店、佳县百姓人家饭店、佳县川香源饭店、佳县新城酒家、榆林成控天然气有限公司、高家源停车区北区加油站餐厅、高家源停车区南区加油站、佳县汇森碳业有限公司、佳县古城宾馆、佳县佳州大酒店、佳县葭州美食、佳县佳湘阁饭店、佳县馥香源农家乐、佳县紫云轩居农家庄园等餐饮企业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县餐饮业明厨亮灶和油烟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佳政办发〔20199号)要求,加大督查力度,加快推进县城餐饮业油烟治理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20日前

责任单位: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佳县通镇金元加油站、佳县乌镇通达加油站、中石化榆佳高速佳县西服务区北区加油站、佳县西部阳光油业有限责任公司加油站、佳县王家砭顺达油气销售有限公司、佳县康家港腾达加油站、佳县金明寺加油站、佳县方塌发达加油站、佳县农通东方红加油站有限公司、中石化佳县通镇加油站、中石油佳县暴家洼加油站、中石化高家源停车区南区加油站、中石化高家源停车区北区加油站未正常使用三次油气回收;佳县春平石料厂未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问题

整改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对违法企业实施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坚决予以停产整治。同时加大执法力度,确保辖区内污染源污染防渗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整改时限:2019年1030日前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八)佳县益民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佳县兄弟枣业合作社、佳县太阳升红枣科技有限公司未完成锅炉改造问题

整改措施:全面落实《佳县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拆改工作。2019年12底前完成佳县益民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两台锅炉拆除任务,2020年6月底前,完成佳县兄弟枣业合作社、佳县太阳升红枣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锅炉改造任务。

整改时限:2020630日底前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九)渣土车(陕KA2476)、(陕J57921)、(陕K3M016)未覆盖上路的问题

整改措施:持续开展渣土车专项治理,新投入运营的渣土车必须为新型环保智能渣土车。在城区内设置渣土车检查点,严厉打击不密闭,带泥(尘)上路、沿途抛洒的渣土车,一经发现,收回其道路通行许可证并取消渣土运输资格。

整改时限:2019年1120日前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十)佳县阳光油城有限责任公司三次油气回收改造任务未完成的问题

整改措施:对佳县阳光油城有限责任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责令尽快完成整改,如整改不合格不予通过年检,拒不改造将严格实施停产整治。

整改时限:2019年1120日前

责任单位:县工贸局

工作要求

(一)压实扛死责任

各责任单位要对具体负责的整改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督办,靠前指挥。同时落实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整改工作压实扛死责任,采取强力措施,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二)全力完成整改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政府的统一要求,对照整改方案,认真制定本部门(单位)整改措施,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整改时限,倒排工期,建立台账,专人督办,确保措施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坚决杜绝虚假整改、表面整改和敷衍整改。问题整改完成后,及时收集佐证资料,予以销号。

(三)强化督查问责

严格督查跟踪问效,按期调度各责任单位整改进度,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明显滞后的单位和个人,通过通报、约谈、督办,倒逼整改工作落实,扎实推动整改工作有力有序进行。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以及整改过程中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