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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人民政府关于佳县至米脂三级公路佳县段改建工程的批复
索引号 6108280002/201106-00002 发文字号 佳政发〔2011〕15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1-06-23
标   题 佳县人民政府关于佳县至米脂三级公路佳县段改建工程的批复
发布机构 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公文时效 有效

 



 

县交通运输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佳县至米脂三级公路佳县段改建工程建设的请示已收悉。佳县至米脂三级公路佳县段改建工程由市交通运输局榆政交发〔2010〕166号文件下达,改建工程起于刘家山K18+000处,止于佳米分界高家园则,线路全长15公里,全线按三级公路的标准进行改建,概算总投资1606.2万元。为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对工程进行优化。优化后工程概算投资1450万元(其中省市补助850万元,县级配套600万元)。
    二、同意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进行建设。项目招标委托榆林新世纪造价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申请人资格要具备房建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市政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工程由你局具体负责实施,并确定专人负责项目的管理工作,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工程按期完工。
特此批复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