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交通运输局: 省级高速榆林至佳县建设项目(佳县段)须占用你局通镇收费站国有建设用地。因该收费站收费一直未获批准,也未配备工作人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依法收回该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依据榆政函(2011)15号文件进行补偿。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