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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佳县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6108280002/201707-00361 发文字号 佳政发〔2017〕38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7-07-03
标   题 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佳县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的通知
发布机构 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公文时效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佳州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佳县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佳县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9日


佳县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陕政发2016〕49号)和《榆林市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政发2017〕18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全县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提高消防装备实战水平,全面提振消防安全综合保障效能,提升火灾防控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满足社会公众消防安全需求,促进全县消防事业跨越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追赶超越发展理念,通过落实《陕西省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和《榆林市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以下简称《提振计划》,到2018年,建设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达到标准化;优化升级各类消防救援装备器材,达到尖端化;科学整合各种社会消防资源,健全完善消防应急救援力量体系,达到高效化。全县抗御火灾能力显著增强,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实现“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位居全省一流”的消防工作总目标,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推进提振计划的全面贯彻落实,成立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县公安、发改、财政、住建、安监、民政、人社、编办、应急办、县政府督查室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佳县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提振计划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定期会商解决提振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具体负责《提振计划》中涉及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

三、任务时限

《提振计划》中,所明确的各项任务实施时间从2016年11月1日算起至2019年10月31日为止,即2016年度任务实施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2017年度任务实施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2018年度任务实施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

、主要任务

(一)加快公共消防基础建设。

1.实现消防规划编制全覆盖。2017年10月底完成《城乡消防规划》的制定工作其他建制镇完成《城乡消防规划》的制定或修订工作,或者在乡镇总体规划中单设消防安全章节,明确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装备建设等要求,确保符合国家标准见附件1

2.加速推进消防站建设。强力推进公安现役和政府专职消防站建设。依据《城乡消防规划》,加大公安现役和政府专职消防站建设力度,加快在建和翻建城市消防站建设进度。

统筹推进建制镇专职消防站建设。2017年度,符合建站条件的建制镇完成政府专职消防站建设任务,经济发达镇应依据《乡镇消防队标准》(GA/T998—2012)进行建设;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乡镇,结合实际可先按照卫星消防站模式建立专职队伍,然后逐步完善设施装备,逐年达标见附件2

合理推进卫星消防站建设。在消防站出警5分钟时间内或7平方公里范围区域内,或者在消防救援处警任务繁重区域内,现有消防力量难以及时处置的,依托公安现役消防站和政府专职消防站为中心消防站,建立规模适度(不小于1个战斗班组的执勤力量)的卫星消防站,担负处置小火、控制火灾发展和其他灾害早期处置任务。佳县结合实际推进卫星消防站建设:一是城市中心区卫星消防站,即在中心消防站责任区内商业密集、居住密集、城市繁华地段、交通通信困难等区域,建立一站一微卡的卫星消防站,配备2人以上消防员、24小时值守备勤;二是城区卫星消防站,即在中心消防站责任区边缘区域建立一站一轻卡的卫星消防站,配备4人以上消防员、24小时值守备勤;三是城乡结合部卫星消防站,即在城市边缘地带,远离中心消防站,作战相对独立区域,建立一站一微卡一轻卡的卫星消防站,配备6人以上消防员、24小时值守备勤。依据《陕西省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要求和我县实际需求,全县需建成卫星消防站1个见附件3

稳步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和各机关单位已有的消防组织,在城市社区和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印发的《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划定最小灭火单元,建立相应的指挥调度体系,达到“灭早、灭小、灭初期”的目标要求。2017年,全县100%的重点单位60%街道社区完成建设任务;2018年,全县100%的重点单位和100%街道社区完成建设任务见附件4

3.加强消防水源管理。根据《陕西省消防水源管理规定》,制定具体措施,明确本级公共消防水源、市政消火栓等建设和管理责任主体。按照统筹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的原则,配套建设与城市扩展相适应的市政消火栓,推行市政消火栓“身份证”式管理。2017年,全县新建市政消火栓3个;2018年,全县新建市政消火栓3个见附件5

4.加强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建设信息化灭火救援指挥平台,实现灭火救援指挥控制实时化、通信手段多样化、信息多元化、辅助决策科学化、指挥终端智能化、勤务保障可视化。见附件6

(二)加快消防装备建设。

1.配备新型消防员防护装备。为本级消防员配备快速充气呼吸器、新型防护服等高性能个人防护装备,强化个人防护装备保养设施建设,提升消防员个人安全保障水平2017年,完成呼吸器充气室、维修室和监测站的“两室一站”建设。2018年,建设配套的防护装备清洗、校验、维修、标定等设备设施见附件7

2.配备高精尖消防救援装备器材。加大消防机器人、消防无人机、新型高压高效喷雾消防车等高精尖器材装备配备力度,提升救援装备科技化、智能化水平,增强灭火作战攻坚能力。根据佳县石化企业情况,重点配备大流量远程泡沫、远程供水、防化、洗消等石油化工灭火救援装备。按标准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装备器材配备见附件8

3.强化装备器材精细化管理。加强执勤车辆、个人防护装备、灭火和抢险救援装备器材动态管理,对已装备器材使用情况、性能状态建立台账,落实精细化管理。对已满服役期即将淘汰、使用中损坏需要补充更新及备份的装备器材,要提前一年做好计划,报市公安消防支队审核备案。

(三)加快消防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

1.建立健全四级灭火力量体系。按照“覆盖城乡、专兼结合、防消联勤、管灭并重”的原则,构建“公安现役消防站+政府企业专职消防站+卫星消防站+微型消防站”四级灭火力量体系,建立健全灭火救援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全域覆盖、处置高效的消防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提高消防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2017年,完成城区主要天然水源修建专用取水码头任务;2018年,建立健全四级灭火力量体系积极开展数字化预案制作工作。

2.加大政府专职消防员补充力度加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力度,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依法订立劳动合同2018年,全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总数达到25人,消防文员总数达到5人见附件9。按照省编办、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消防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骨干力量建设,将符合条件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逐步纳入事业编制序列进行管理;提高在灭火、抢险救援一线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岗位类别、岗位等级、工龄长短等条件,建立完善工资增长机制。

、经费保障

(一)消防装备经费投入计划县政府每年将《提振计划》中涉及的经费纳入年预算,发改局要将消防提振计划相关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积极争取省、市相关建设资金;县安监、工信 、教育、民政、交通、应急办等部门年度资金支出计划中,应明确消防方向的投入预算与安排见附件10

(二)消防装备经费分担原则。按照“省级配套,市、县(区)管委会按比例分级负担”的原则,安全防护类装备经费由市、县(区)两级配套,主战类、战勤保障类、通讯类装备经费由省、市县配套完成。

(三)其它消防建设项目经费保障。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由本级财政负担;承担国家级、省级消防设施建设项目的,依据中、省有关政策予以经费支持。

、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政府是《提振计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公安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将消防基础建设、消防装备建设和消防力量体系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安全保障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措施,明确工作任务,确定完成时限,定期会商解决消防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二)统筹兼顾,合力推进。公安部门负责做好实施《提振计划》的有关协调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建设项目经费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提振计划》顺利实施。

(三)强化督导,务求实效。2017年起,县政府要将全县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落实情况年度消防目标责任书考核的重要内容,专门督导检查中按季度对《提振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考核问责,对组织实施不力、不按要求推进工作或未按时限完成任务的地方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1.佳县城乡消防规划编制计划表

      2.佳县国家级重点镇及符合条件建制镇年度建设任务

        分配表

      3.卫星消防站建设数量计划表

      4.微型消防站建设数量计划表

      5.市政消火栓建设数量计划表

6.消防通信建设计划表

      7.安全防护类及通讯类装备配备计划表

      8.消防主战类及保障类装备配备计划表(2016年-2018年)

9.政府专职消防员(文员)发展人数计划表

      10.消防装备建设经费概算表一

   

附件1

佳县城乡消防规划编制计划表

 

2016年

2017年

11-12月底

1-2月底前

3-4月底前

5-7月底前

8-10月底前

佳县

县  级

新制定

现状调研

现状调研

初步方案阶段

中间成果

完成规划制定

备注

2017年10月底,其他建制镇完成《城乡消防规划》的制定或修订工作,或者在乡镇总体规划中明确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装备建设等要求,确保符合国家标准。

 

附件2

佳县国家级重点镇及符合条件建制镇年度建设任务分配表

 

2016年度任务

2017年度任务

备注(已有消防力量的14个建制镇名称)

国家级

重点镇

符合条件建制镇名称

符合条件建制镇名称

佳县

 

 

 

 

佳芦镇

                                 

附件3

卫星消防站建设数量计划表

                            单位:

 

建成区面积

(平方公里)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合计

备注

佳  县

3.85

1

0

0

1

 

主要依据城市建成区面积、商业密集度、居住人员密集度等确定。


附件4

微型消防站建设数量计划表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6月底

10月底

佳 县

50%重点单位

30%街道社区

60%街道社区

100%的重点单位

100%重点单位

100%街道社区

 

附件5

市政消火栓建设数量计划表

地区

年度

备注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建成区面积

(平方公里)

佳县

2

3

3

3.85

                                               单位:


附件6

消防通信建设计划表

序  号

项  目

完成时间

1

灭火救援指挥平台建设

2016年12月31日完成网络环境的新建或改造升级

2018年10月31日逐步升级改造灭火救援指挥系统建设

2016年12月31日完成4G图像传输系统建设

2

数字无线

通信建设

2017年6月30日实现350M数字同播(PDT)通信网80%信号覆盖率

3

消防信息化安全体系建设

2016年12月31日完成移动接入平台升级、边界接入公网链路建设

2017年8月31日完成边界接入全部链路建设

4

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建设

2017年10月31日完成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建设

 

附件7

安全防护类及通讯类装备配备计划表

器材品种

佳县

消防通信头盔(顶)

2017年

5

消防员呼救器(具)(带定位、人员生命体征指数)

1

9L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具)(快速充气装置)

4

正压式氧气呼吸器(具)

3

消防员重型防化服(套)

-

消防员避火防护服(套)

1

消防员隔热防护服(套)(头 罩 内 置式头盔、带 背 囊

-

干式潜水装具(套)

-

通信指挥车(台)

-

通信器材运输车(台)

-

消防通

讯装备

2018年

配备1部公网卫星电话、1套海事卫星单兵图传设备

 

附件8

消防主战类及保障类装备配备计划表(2016年-2018年)

 

 

单位

消防车辆配备(台)

主战类

保障类

远   

距   

离   

供  

水  

设  

︵      

正   

负   

压   

排   

烟  

车  

︵  

辆  

4 2   

举  

高  

︵   

强 臂 破 拆 消 防 车 ︵ 辆 ︶

高 效 高 压 喷 雾 消 防 车 ︵ 辆 ︶

消 防 侦 检 机 器 人 ︵ 个 ︶

消 防 排 烟 机 器 人 ︵  个  ︶

消 防 灭 火 机 器 人 ︵ 个 ︶

暴 风 雪 泡 沫 炮 ︵ 个 ︶

消 防 无 人 机 ︵ 架 ︶

气 垫 船 ︵ 艘 ︶

供 气 消 防 车 ︵ 辆 ︶

宿 营 车 ︵ 辆 ︶

炊 事 车 ︵ 辆 ︶

2017年度

佳县

 

 

 

 

 

 

 

 

 

 

 

 

 

 

 

 

2018年度

 

 

 

 

 

 

2

 

 

 

 

 

 

 

 

 

合计

 

 

 

 

 

 

 

2

 

 

 

 

 

 

 

 

 


附件9

政府专职消防员(文员)发展人数计划表

                        单位:人

 

2016年增加到

2017年增加到

2018年增加到

政府专职消防员

消防文员

政府专职消防员

消防文员

政府专职消防员

消防文员

佳县大队

20

0

20

2

24

5

备注

主要依据卫星站数量和有、无现役消防队员配备专职消防员。

 

附件10

消防装备建设经费概算表

                   金额单位:万元

筹资单位

装备类别

合计

主战类

战勤保障类

通讯类

安全防护类

装备总投资

5911

200

170

1463.6

7744.6

市级三年总计

1131

200

0

220.04

1551.04

市级2016年合计

691

0

0

220.04

911.04

市级2017年合计

0

0

0

0

0

市级2018年合计

440

200

0

0

640

县区级三年总计

4780

0

170

1243.56

6193.56

县区级2016年合计

440

0

88.5

1243.56

1772.06

县区级2017年合计

1940

0

81.5

0

2021.5

县区级2018年合计

2400

0

0

0

2400

佳县

合计

100

0

5.5

39.41

144.91

2016年度

0

0

3

39.41

42.41

2017年度

0

0

2.5

0

2.5

2018年度

100

0

0

0

100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检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9日印发

                                                  共印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