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  打印
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佳县“十三五”易地扶贫移民搬迁 城镇化集中安置对象脱贫保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108280002/201711-00428 发文字号 佳政发〔2017〕39号
成文日期 2017-11-02 发布日期 2017-11-03
标   题 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佳县“十三五”易地扶贫移民搬迁 城镇化集中安置对象脱贫保障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公文时效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佳州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佳县“十三五”易地扶贫移民搬迁城镇化集中安置对象脱贫保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佳县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日

佳县“十三五”易地扶贫移民

搬迁城镇化集中安置对象脱贫保障方案

为了确保佳县“十三五”易地扶贫移民搬迁对象城镇化集中安置取得预期效果,根据《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细则》(陕政办发〔2016〕66号)、《榆林市“十三五”脱贫攻坚移民搬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榆政办发〔2016〕41号)及《佳县“十三五”移民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佳政办发〔2016〕5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县情和移民搬迁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遵循规律、系统谋划、四化同步、统筹推进、一举多赢”总体思路,以“精准搬迁、精确施策、精细管理”为抓手,按照“基本保障在农村、产业发展在城镇、就业创业多渠道”的理念,多部门联动、多措施并举,确保我县“十三五”易地扶贫移民搬迁城镇化集中安置对象如期实现“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目标。

二、组织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扶贫统筹、国土主抓、部门配合”的原则。

三、主要对象

佳县“十三五”易地扶贫移民搬迁选择佳县县城春晓园小区存量房安置的对象和榆佳工业园区集中移民社区安置的对象。

四、主要措施

我县易地扶贫移民搬迁城镇化集中安置对象主要通过以下五种措施脱贫:

(一)其他“六个一批”脱贫

我县城镇化集中安置易地扶贫移民搬迁对象可同步享受产业脱贫、就业创业脱贫、生态脱贫、教育脱贫、健康脱贫、社会兜底等其他“六个一批”扶贫政策。

(二)保障基金脱贫

按照省上规定的扶贫搬迁对象人均5万元标准筹集脱贫保障基金,通过资本化运作进行固定收益分红。科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年收益不低于8%,收益全部用于搬迁贫困户生活保障。

(三)迁出地产业脱贫

鼓励搬迁群众充分利用和盘活迁出地原有的耕地、林地、草地等资源和资产,从事种植、养殖或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方式取得收益,保障搬迁户基本生活水平。

(四)迁入地产业脱贫

在榆佳工业园区集中移民社区计划建设移民搬迁产业培育中心,采用招商引资方式培育劳动型企业,帮助搬迁群众实现就地就近就业,促进增收致富;承包1000亩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鼓励搬迁户自行种植增加收入或合作化经营获得固定收益;发展光伏产业项目,为搬迁户提供固定分红。

(五)就业创业脱贫

一是为搬迁贫困户优先安排一部分公益性岗位;二是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推荐有一定专业技术和学历水平的搬迁对象进市内企业、工厂实现稳定就业,支持有专业技术的人员自主创业;三是制定榆佳工业园区入驻企业用工制度,入驻企业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贫困户中的富余劳动力;四是有序组织、引导有能力的搬迁对象通过劳务输出实现脱贫致富;五是充分盘活现房资源,采取免收房租的方式,鼓励搬迁群众自主创业,实现增收致富。

六、部门职责

发改局:负责产业项目的规划、立项、招投标审查等;负责光伏项目的组织、实施、验收等。

财政局:负责产业项目所需资金的保障及规范使用;负责脱贫保障基金的筹集、运营、风险防控、收益分红等。

扶贫办:发展相关扶贫政策与移民搬迁工作的有机衔接,确保搬迁群众如期实现脱贫。

人社局:负责进城入园搬迁户创业、岗前技术培训;根据搬迁户年龄、学历结构,对应提供公益性岗位;协同做好农民工进城入镇工作。

国土局:负责产业项目的组织协调,负责产业项目用地储备、流转、审批等;负责产业用地的土地开发和整理等。

农业局:负责统筹做好产业扶贫政策与移民搬迁工作的有机衔接和相关农业产业项目的配套实施。按照产业扶贫政策,围绕移民安置区,优先安排产业项目及资金。

林业局:负责生态补偿及林业产业项目的配套实施。做好安置区绿化建设的技术指导和相关项目资金支持。

商贸局:负责制定县内企业使用搬迁贫困人口鼓励激励政策及贯彻落实。

住建局:负责指导安置点建设规划技术审查;统筹做好移民搬迁建房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管工作。

卫计局:负责安置区医疗资源配置建设。

教育局:负责对扶贫搬迁安置户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和措施;对同步搬迁安置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教育资助。

民政局:负责给安置社区申报安排幸福院建设项目;按照民生兜底要求,会同国土局实施好“交钥匙”工程,探索推行“一院两制”弱势群体管理体制。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检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日印发

共印1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