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08280002/202308-00108 | 发文字号 | 佳政办发〔2017〕114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7-09-27 | |
标 题 |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佳州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佳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已经县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
佳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15〕45号)文件精神,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和《榆林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等文件要求,为促进我县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布局进一步合理,整体效率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可及性进一步提高,满足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立足我县医疗卫生现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编制《佳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发展现状
1.佳县位于榆林市东南部、黄河中游晋陕峡谷西岸,总土地面积2028平方公里,辖12镇、1个街道办事处,7个服务中心,330个行政村。全县分为北部片沙区、西南丘陵沟壑区和黄河沿岸土石山区三大地貌类型,居民健康状况良好。2015年底,常住人口19.9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7.31万人,占总人口的64.52%,出生人口为2908人,出生率为10.99‰,计生率为94.52%,自然增长率为5.5‰,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9。2015年全县生产总值344418万元,财政总收入 10260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242元,农民人均纯收入 8174元,是国家吕梁山特困片区县和扶贫开发重点县。
2.经过长期发展,佳县建立了相对完备的卫生服务体系,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606个,其中县级综合医院1个,中医医院1个,其他卫生事业24个,乡镇中心卫生院8个,乡镇一般卫生院12个,医院门诊2个,村卫生室555个,个体诊所3个。有卫生工作人员1448人,其中有专业技术人员756人,管理人员97人,工勤人员52人。全县拥有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234人,每千人口拥有1.18人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180人,平均每千人口拥有护士0.90人。全县区实有病床600张,每千人口拥有病床3.01张。2015年全县门诊诊疗人次675898人次,住院11700人次。全县病床使用率在为46.56%左右,其中2所县级公立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实际占用总床日数103295床日,病床使用率为59.09%;20所乡镇卫生院实际占用总床日数115705床日,病床使用率达到35.38%。
3.居民健康状况。2015年人均寿命75岁,60岁以上老年人38400人,占总人口14.77 %,慢性病患者16627人,占总人数6.4%,婴儿死亡率0.4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0.44‰,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表1-1佳县患大病人数发病情况
表1-2佳县患慢性病人数发病情况
二、主要问题
1.医疗资源相对不足。全县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资源(病床3.01张、医师1.18人、护士0.90人),距2020年榆林市医疗卫生资源要素配置规划主要指标(每千常住人口病床4.4张、执业(助理)医师2.0人、注册护士2.0人)存在较大差距;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缺乏,乡镇卫生院尤为突出,已经成为制约我县卫生事业发展瓶颈。
2.服务能力有待提高。目前,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虽已健全,但多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不到位,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尤以心脑血管、儿科、妇产科、中医药等专科(专病)服务能力亟待加强。
3.资源布局结构不合理。乡镇卫生院发展不平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相对滞后。公立医疗机构所占比重过大,专科医院发展相对较慢,民营医院、个体诊所亟待发展。
三、发展与机遇
党的十八大五中全会明确了2020年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要在“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1.人口结构和疾病谱的改变对卫生工作提出了新任务。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必然带来老龄人口、流动人口的持续增加,这将从总体上改变佳县人口结构。伴随着人口的老龄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成为影响人民健康的首要因素,同时,传染病防治的薄弱环节依然存在,艾滋病等传染病已构成新的威胁,老年疾病对卫生资源的消耗比例呈快速上升趋势。这些新的情况要求卫生行业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服务体系,以满足社会不同群体对医疗保健的多种需求。
2.城乡一体化进程对卫生工作产生了新的挑战。近年来,佳县通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农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可持续发展潜力大大增强,城乡卫生保健水平差距有所缩小。但是,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仍未得到根本扭转,主要表现在:高素质的卫生技术人员集中于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卫生机构没有一支稳定的、具有较高学历和适用技术的人才队伍,适用型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机制尚不完善;县城大型设备总量增长较快,而农村基层卫生单位仍然难以及时获得适宜配套设备。在卫生资源空间布局上,城区中心地段医疗机构过于密集,而新建住宅小区、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区、城乡结合部相对缺乏医疗网点,滞后于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也不适应所住居民对医疗保健服务的需求。卫生资源配置的失衡,导致了卫生服务功能的错位和供给的失衡,县城大医院病人拥挤,承担了本应在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诊治的常见病或健康检查工作,造成资源的不合理利用,从总体上降低了卫生资源利用效率。
3.信息技术带来医疗模式的转变。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优化医疗卫生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供了条件,也必将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的深刻转变,佳县可以充分利用远程诊断手段,提升县域内医疗机构的诊疗能力,转变诊疗模式,留住患者。
4.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卫生工作注入了新的动力。国家出台了医改的总体方案和相关配套措施,市委、市政府也出台了《榆林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医改深入推进,必将打破阻碍佳县医疗卫生资源分配的体制机制,逐步缩小城乡、地区、人群在健康保障、服务提供、健康状况方面的差距,实现城乡卫生事业一体化发展,提高佳县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第二章 目标和原则
一、规划目标
到2020年,依据医疗服务需求总量和结构变化趋势,我县区域卫生及医疗机构设置的总体目标是:全县基本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各城乡资源配置合理,城乡居民健康状况差异明显缩小,基本实现全县城乡居民病有所医。
1.平均每千人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4.4张,2.0人和2.0人,居全市中上水平。
2.县级公立医院医护之比达到1:1.27左右,其中床医比达到1:0.5以上,床护比达到1:0.6以上。卫生技术人员中副高以上职称者达到8%,本科以上学历者达到30%左右。
3.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有较大提升,初步建立各有侧重、相互衔接的分级诊疗模式。各医疗机构床位使用率达到70%以上。县域患者就诊率达到90%以上。
4.急需专科得到较快发展,儿科、传染病、精神卫生、康复等学科床位数分别达到医院床位总数的8%、5%、3.5%和2%。服务能力与人口结构和发病水平基本适应。
5.社会资本办医规模增加,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的20—30%。
二、发展思路
1.立足佳县实际,发挥区位优势。针对本县居民的主要疾病、就诊习惯和支付能力,构建诊疗和预防结合、急慢病分治、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善自身就医环境。大力发展县级医院与上级医院的业务合作关系,逐年提升服务能力,使县域内诊疗人群达到90%以上。
2.提升服务能力,控规模调结构。重点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特别是专科服务能力。针对本县居民的多发病、高外转病和主要病死原因,强化相应专科建设和防治能力,鼓励有潜力的社会办医院明确定位、提升能力,扩大规模,做精做强民营医院;明确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定位。
3.注重内涵发展,强调系统整合。调整和转变医疗机构依靠不断增加业务量的发展模式和运行机制;注重卫生人力资源的引进和培养,不断提升医务人员的薪酬待遇;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社会办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规划原则
1.需求导向。以健康需求为导向,以调整布局结构、提升能力为主线,适度有序发展,强化薄弱环节,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布局。
2.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促进公平公正。同时,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3.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落实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基本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同时,大力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4.系统整合。加强全行业监管与属地化管理,统筹城乡、区域资源配置,统筹当前与长远,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中西医并重,注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促进均衡发展。
5.分级分类管理。充分考虑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资源现状,统筹不同区域、类型、层级的医疗卫生资源的数量和布局,合理确立医疗机构数量、规模和布局,完善转诊标准流程,建立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体系,实现90%患者在县域内医疗机构治疗的目标。
四、规划指标
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佳县行政辖区,面积2028平方公里。包括12镇1个街道7个便民服务中心,21万人。
1个街道:佳州街道办;
12个镇:螅镇、坑镇、店镇、木头峪镇、乌镇、金明寺镇、朱官寨镇、通镇、朱家坬镇、刘国具镇、王家砭镇、方塌镇;
7个中心:康家港便民服务中心、大佛寺便民服务中心、峪口便民服务中心、刘家山便民服务中心、官庄便民服务中心、兴隆寺便民服务中心、上高寨便民服务中心。
2.规划内容
本规划内容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医院包括公立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和社会办医院(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
基层卫生机构包括(中心)乡镇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和村卫生室。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健康教育中心、急救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等。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不设病床。
3.对医疗服务需求的预测
按照年度人口自然增长率为7‰计算,到2020年全县年住院率(医疗机构数据)将达到16%左右,年住院人次为4.8万人,其中4.5万人在县域内医疗机构住院,平均住院日在7天左右。县级公立医院、社会办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住院人次占比为5:2:3,病床使用率分别超过80%、60%和70%,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更加清晰,急慢病分治和分级诊疗模式基本成型,服务能力和效率明显提升。
4.医疗卫生资源总量
表2-1佳县医疗卫生设施规划主要指标
5.医疗机构床位的构成
到2020年,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床位的构成情况见下表。
表2-2 2020年佳县医疗卫生设施规划的床位构成(单位:张,%)
注:2020年按照平均每千人床位数4.4张规划为907张,用于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增减变化。
6.规划期限
2016~2020年。
第三章 医院
一、公立医院建设规划
重点办好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医院各1家。
1、县人民医院
佳县人民医院是县域医疗服务体系的龙头。十三五期间,通过整体搬迁,县人民医院要加速发展,床位达到300张,成为佳县综合性医疗中心;
重点发展心脑血管、消化、呼吸、重症医学、血液透析、急诊急救、康复等专科,达到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技术水平;
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与市级和省级对口医院强化合作关系,包括:建立远程医疗会诊机制;搭建相关专科疾病转诊的绿色通道;组织相关专家定期到县人民医院坐诊,集中完成择期手术;县人民医院重点建设相关专科,与上级医院进行对接;
2016-2018年,完成住院门诊综合服务大楼建设项目,建筑面积25150平米。到2020年,基本完成微创、影像、放射、麻醉、心血管、ICU等功能科室的重大设备采购项目。
2、县中医医院
2016年佳县中医院床位建设规模达到100张,充分发挥中医特色,服务能力和水平将得到全面提升,到2020年,床位控制在120张左右,达到二级甲等中医院水平;
重点打造中医专科、针灸理疗、神经内科、中医康复、肿瘤等特色专科,打造佳县康复医疗中心;
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与市级和省级对口医院强化合作关系,包括:建立远程医疗会诊机制;搭建相关专科疾病转诊的绿色通道;组织相关专家定期到县中医医院坐诊,集中完成择期手术;县中医医院重点建设相关专科,与上级医院进行对接;
2017-2020年,启动现有业务用房改建项目,改建面积约5000平米;完成康复治疗中心、老年病治疗中心和治胃病健康管理中心建设,建筑面积约2000平米。到2020年,基本完成肿瘤、血液、康复、检验、ICU等功能科室的重大设备采购项目。
3、县第二人民医院
“十三五”期间,在榆佳工业园区举办佳县第二人民医院,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计划投资1600万元。建成后床位初步达到80张,能基本满足榆佳工业园区常驻人口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重点发展职业病诊治。
4、县妇幼保健院
通过2018-2020年完成妇保院搬迁建设-综合大楼项目建设,床位达到79张,建筑面积6400平米,达到二级专科医院水平,成为佳县的妇幼保健中心;
妇幼保健机构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予以整合,成立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挂县妇幼保健院牌子;
总业务面积达到6400平米,其中4500平米作为医疗业务用房,其余约900平米作为专业妇幼保健和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业务用房;
到2020,基本完成检验、影像、放射、ICU等功能科室的重大设备采购项目。
表3-2二级以上公立医院2020年规划一览表
二、社会办医院建设规划
1、鼓励社会办医向高端化、专科化发展。佳县现无社会办医疗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作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鼓励社会办医院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鼓励社会办医院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需求;鼓励社会办医院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
2、为社会办医预留空间。到2020年,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站)、口腔疾病、老年病和慢性病诊疗机构等各类医疗机构,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社会办医院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支持社会办医院合理配备大型医用设备。加快办理审批手续,对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办医院,应按照规定予以批准,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三、医院人员配备规划
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以居民卫生服务需求量和医师标准工作量为依据,结合服务人口、经济状况、自然条件等因素配置医生和护士的数量,合理确定医护人员比例。按照医院级别与功能任务的需要确定床位与人员配比,承担临床教学、带教实习、支援基层、应急救援、医学科研等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适当增加人员配置。
第四章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规划
1.明确功能定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2.强化主要职责。乡镇卫生院,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并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室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乡镇卫生院分为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一般乡镇卫生院,中心乡镇卫生院除具备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服务功能外,还应开展普通常见手术等,着重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并承担对周边区域内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3.规范统一管理。村卫生室在乡镇卫生院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
二、乡镇卫生院
到2020年,全县政府设置乡镇卫生院为20个,其中8个中心镇卫生院,12个乡卫生院,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1.3张以内;
乡镇卫生院重点加强护理、康复病床的设置,加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对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指导,提升康复护理的诊疗水平,针对康复护理服务,对现有的住院设施进行改造升级,通过与县医院的分工协作,大力提升基层医疗资源的服务水平和使用效率。
将12个镇7个中心划分为5个医疗区,一是县城上北区的王家砭、上高寨、方塌、刘国具4镇,以王家砭中心卫生院为重点;二是县城北区的通镇、朱家坬2镇,以通镇中心卫生院为重点;三是县城西区的乌镇、刘山、金明寺、朱官寨、兴隆寺、官庄,以乌镇中心卫生院为重点;四是县城南区店镇、峪口、木头峪,以店镇中心卫生院为重点;五是县城下南区面的坑镇、大佛寺、康家港、螅镇,以坑镇中心卫生院为重点。
依据配置标准压缩部分乡镇卫生院的床位规模,住院服务向中心卫生院集中,重点将王家砭、通镇、乌镇、店镇、坑镇中心卫生院逐步建成达到国家一级甲等等服务能力的区域性综合医院。
表4-2乡镇卫生院规划一览表单位:m2
注:乡镇卫生院20个。加“*”符号的乡镇卫生院为5个重点乡镇卫生院。
四、村卫生室建设
支持村卫生室的建设和发展,充分发辉三级医疗卫生网络“网底”的功能,村卫生室建设原则一村建一室,服务人口少或无条件建设的,可通过“一村建室,联村服务”、“乡村卫生团队签约服务”模式,开展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新建村卫生室,长期居住人口应达到500人以上,建筑面积应达到60平方米以上,治疗室、诊断室、药房、观察室等四室分离。“一村建站、联村服务”的中心村卫生室,服务人口不得超过1000人,服务半径原则上不超过5公里,至少有1名具有从业资格的乡村医生驻村或巡回服务。到2020年,适时调整村卫生室数量和布局。行政村合并后,个体诊所,厂(校)医务室等其他医疗机构的设置,实行市场调节动态管理。
表4-3各乡镇卫生院行政村卫生室及服务体系一览表
注:加“*”符号的为县贫困村,共计102个贫困村。
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备规划
到2020年,在本县初步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计生院有2名全科医生,全科医生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原则上每千人应有1名乡村医生,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适当增加。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
第五章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加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能力建设,深化专业技术服务“龙头”作用。加强镇、村疾控工作的硬件建设和能力建设,强化三级预防保健网络的网底功能。按照不同疾病防治要求,在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积极开展防治工作,稳步降低佳县传染病发病率和死亡率。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将佳县建成全省健康教育示范县,每个镇、街道建立1-2个健康教育示范村(社区),不断提高居民健康教育知晓率。
二、卫生监督机构
1、机构设置。佳县卫生监督所变更为佳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以各镇的卫生监督机构为基础,建立县-镇卫生监督体系,积极探索镇级卫生监督工作新模式。
2、强化管理。进一步深化网格化管理,做到网格到底、明确职责,分工协作,责任到人。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综合考核机制。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执法设备达到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重点做好医疗执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和健康相关产品的监督。
3、提高能力。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杠杆和信息引导等手段,提高卫生行政能力。强化卫生法制、规范行政许可、加大监督力度,建立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程序明晰、执法有力、办事高效的卫生监督新体制。完善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管理。落实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完善患者投诉处理和医患争议处理机制,建立协调统一的卫生管理体制。
三、医疗急救网络建设
1、规划目标。至2020年,建成机构健全、设施配套、装备适用、信息畅通、反应快捷、服务良好、急救站—急救点院前急救医疗服务网络联网联动、运转协调、覆盖城乡各地的急救医疗服务体系。
2、机构设置。全县设1个120急救站,各重点镇卫生院设一个急救点。
急救点满足服务半径2-5公里,急救反应时间6-8分钟。急救站满足服务半径5-20公里,急救反应时间30分钟。
急救站覆盖不到的区域,设急救点补充。
3、规划布局:
规划急救站1个:依托佳县人民医院。
规划急救点5个:主要依托重点镇中心乡镇卫生院。
四、精神卫生防治
建立以佳县人民医院为龙头,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村卫生室为网底的技术服务体系。建立完善政府主导,各镇(街道) 和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区精神卫生综合防治体系。全面完成县人民医院精神科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16-2018年完成精神专科建设,从2016年起,逐年增加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到2018年,精神科床位设置达20张。逐步完成相关设备的配置。2020年,力争服务能力达精神专科标准。
五、健康教育机构
加强县健康教育工作,将县胃癌研究所更名为县健康教育中心,强化县健康教育中心职能,完成2000㎡业务用房改造维修,购置必备的设备,增强健康教育服务能力。到2020年能较好的开展。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的观念,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加强健康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学生主动防病意识。要重视重点人群健康,保障妇幼健康,为老年人提供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努力实现健康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健康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
六、公共卫生机构人员配备规划
到2020年,全县各级各类公共卫生人员应达到240人(每千常住人口数达到0.8人),满足各项公共卫生工作需要。其中,县疾控预防控制中心人员45人(每千常住人口数达到0.15人),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5%以上,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机构人员总体人员不少于60人(每千常住人口数达到0.2人)。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80%。卫生监督员按1万人口最低1名监督员配备,并可根据需要增设10%-15%的管理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
第六章 卫生人才队伍
一、完善卫生人才制度
坚持“科教兴医、人才强卫”战略,建立与社会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才管理机制。建立卫生人才资源系统,加强卫生人才信息的沟通和服务,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引导卫生人才向基层、农村地区流动,优化卫生人才配置,逐步构建政府、社会、市场和单位各司其职的宏观管理机制,实现卫生人力资源全行业管理。
二、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人才补充和引进力度,多渠道培养卫生人才。到2020年,基本实现县级医院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按床位人员1:1.5的标准配置,基层卫生院按每千人3.5人目标,其中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各达到2人。以此为基础,分级核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三至五年内按核定编制补充卫生技术人员。
表6-1佳县不同类别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置规划单位:人
1.加大卫生人才引进力度。县级医疗机构新进人员除护理专业以外都要求本科以上学历,乡镇卫生院临床人员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执业助理证以上的条件,“十三五”期间,县级公立医院每年引进本科以上毕业生20名;每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20名专业技术人员人充实到全县乡镇卫生院。
2、畅通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每年为县级公立医院引进中级以上职称技术骨干5名。选择同类性质事业单位,肿瘤、骨伤、呼吸、消化、康复、护理等专业的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作为医疗技术骨干通过直接考核等灵活便利形式,经编办、人事、监察、卫生局审核同意,办理流动(调入)手续。
3、争取财政专项支持,建立持续投入机制。
三、完善收入分配机制
增加县级公立医院的人事分配权限,鼓励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到“十三五”末将人员支出占比提高到30%以上。基本工资执行国家统一工资政策和标准。绩效工资以综合绩效考核为依据,突出服务质量、数量,注重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四、加大卫生人才培养力度
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一是建立健全重点专科人才建设。二是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医疗卫生单位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覆盖率达100%,继续医学教育对象获取规定学历的达标率达90%以上,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卫生专技人员学历水平达专科以上的占95%。三是着力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每年选拔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到市级、省级医院进修学习,通过举办学习进修班、参加在职学历教育、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方式,不断提升农村卫生人才队伍综合素质;四是加强卫生管理人才的培养,大力培养选拔高素质年轻、后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建好后备干部队伍。
第七章 卫生信息化
一、完善县域医疗健康信息数据平台
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卫计部门的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要求,完善我县卫生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进度,实现以居民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为唯一数据载体,居民健康数据和诊疗数据的互联互通,整合、优化诊前诊后健康管理的业务流程。在整合全县公共卫生、区域医疗等信息化平台的基础上,建设全县区域医疗健康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医疗健康数据互联互通;并利用此数据开发其它医疗卫生服务内容,如:预防接种查询、便捷支付、智能就诊、孕前查询等等,方便百姓就诊的功能。
二、提高县级医疗服务机构的信息化水平
县级医院要加快内部的信息化的HIS、LIS、PACS系统等建设,逐步完善各类医疗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医院信息化水平,以增强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医院内部的信息化必须充分考虑与县级卫生信息平台的对接,满足区域内医疗卫生信息的交换与共享,方便患者就诊,减少重复投入。医院电子病历的建设必须遵循国家卫计委和省卫计委的统一规范和标准。
表7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信息系统建设规划
第二阶段配合落实好榆林区域医疗健康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佳县基本公卫信息、医疗服务信息、健康管理信息的数据集中共享和系统互联互通。
第三阶段建设区域智慧医疗健康保障服务工程。将完成榆林市与佳县、佳县县卫生信息与其他社会保障信息、服务信息系统的对接,实现真正的多级联动、分级服务的医疗健康保障服务。建设目标。构建、实现、完善基于医疗健康数据管理的健康医疗服务体系。
三、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信息化工作机制
建立相对健全的信息化组织架构,建立标准安全、运行维护等保障制度。协调相关方面,探索在县级基层统一使用相对成熟的实用平台系统和应用软件。跟踪评估佳县试点实施情况,用2-3年的时间,分阶段、有步骤推进佳县信息化试点,力争在重点应用领域取得明显成效。
第八章 功能整合与分工协作
一、防治结合
通过独立建设,强化实验室能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慢病管理,着力提升居民健康素养;要对县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加强指导、培训和考核,建立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
县妇幼保健院要充分整合临床诊疗、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指导的各项职能,强化对医疗机构妇幼保健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考核。监督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要在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建立相关机制,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考核力度,确保各项公共卫生任务落实到位。
二、分级诊疗
探索主动建设有序的转诊体系。逐步探索按病种制定本县的诊疗流程和转诊标准,合理选择省域内国家、省、市重点转诊医院,签订相关转诊标准、流程和费用的协调,建立相应转诊机制。
鼓励组建县级医疗联合体。鼓励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为核心组建医疗联合体,吸纳周边的社会办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联合体内部重建分工和分配机制:县级医院负责患者急性期的治疗,要压缩平均住院日和医院单体规模,联合体成员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负责患者康复期治疗;联合体内部实现医师多点执业,利用联合体内部的营利性民营医院剥离核心医院的特需服务。县政府各部门要支持医院联合体内部资源重组和人事制度调整,卫生行政部门明确康复患者的转诊标准,新农合和医保部门要完善住院报销政策允许联合体医院之间下转病人。
推进县域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十三五”期间,基本实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新农合按人头支付村医一般诊疗费,公共卫生基本项目支付村医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费用,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提供技术培训和公共卫生服务指导。村医相应地接受乡镇卫生院的统一管理,包括服务质量监管与考核等。探索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之间的紧密型合作,尤其是卫生技术人员的统一招聘、培训、流动的人事管理机制。
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资源共享。县财政加强对信息化,特别是远程医疗网络硬件设施的投入,在2018年之前实现县级医院与省、市重点转诊医疗的互联互通,新农合和医保将远程会诊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实现医疗机构之间检查结果互认。
三、急慢分治
建立县域康复医疗网络。把县中医院康复科建设成为县级重点临床专科,鼓励社会办医院向康复护理及养老领域发展,五个区域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开设康复科,各乡镇卫生院要重点发展康复医疗,形成公立医院为核心的“县中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为一体的县域康复医疗技术骨干力量。县财政、民政和残联等部门出台专门措施,从资金和政策上鼓励社会力量向康复医院发展;县新农合管理部门和职工医保部门完善出入院标准和支付政策,使住院患者在急性期和康复期之间合理流动。
完善医疗护理服务支付与运行模式。县卫计局和职工医保部门完善医疗护理入院标准和支付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护理院。乡镇卫生院加强家庭病床服务能力,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中医保健等上门服务。医疗护理服务应按床日加特殊项目的方式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加强医疗护理人员队伍培养,试点探索执业护师开设护理站或挂靠基层医疗机构独立执业。
第九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卫生资源调整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协调卫生资源调整工作。切实加强对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领导,列入县级政府的工作和考核目标;县卫计局负责辖区内县级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管理工作,要充分与负责医疗费用筹集和支付的新农合和职工医疗保险经办部门进行协同,统筹平衡县域医疗服务能力与支付能力;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政府投入责任,逐年提高政府卫生投入水平。
二、明确发展重点
将提升县人民医院服务能力、打造县中医院康复网络、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效率作为全县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重点。提升县人民医院服务能力就是要打造专业发展平台,与省、市对口医院建立良好业务合作联系,通过远程医疗和专家会诊等形式,让患者能够在县域内就诊,降低外转率;打造中医院康复网络就是要重点加强中医院在肿瘤、神经内科、骨伤科等专科建设,发挥中医在康复理疗方面的引领作用,同时联合城乡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县域内慢病管理和康复护理网络,并对周边地区进行辐射;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效率,就是要在明确康复护理等长期医疗定位的基础上,对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加强和县级医院的双向转诊,提高病床使用效率。全县在“十三五”期间的人力资源、财政投入和信息化建设都要围绕这三个发展重点进行布局。
三、深化卫生改革
完善县级公立医院自主化管理改革。以组建县医疗联合体为契机,推动公立医院治理结构改革。一方面规划县级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强化医院的预算、成本和绩效管理;另一方面将业务发展权、人事管理权和分配权一定程度上下放给医院。
改革补偿机制。县政府负责举办本级的医疗卫生机构,不断完善卫生投入机制,明确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落实财政对公立医院的六项补助政策。“十三五”期间重点完善政府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投入政策。试点依据规划建立县医疗发展基金和项目库,整合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县财政专项投入力度、部分上收公立医院剩余索取权等多个途径,降低大型综合性公立医院自我发展的压力,引导基本建设资金合理高效利用。鼓励在医疗联合体框架下设立发展基金,财政加大对医疗集团发展基金的投入,推动医疗集服务体系的整体发展。
完善运行机制。县卫计局、县财政局、医保部门与县级公立医院协作制定多方认可的医院成本核算标准和相关软件,每年自动向各方提供医院成本信息,形成医疗服务定价与支付谈判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医保部门与各医院和(或)医疗集团谈判协商支付总额及考核方式,逐年磨合,形成相对合理的医疗服务定价与支付机制。
强化监管机制。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完善服务质量和效率监管;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
四、落实监督评价
严格规划实施。县卫计局要及时发布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将纳入规划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无论何种资金渠道,必须依据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未经批准,用地不得改变,项目不得建设,确保规划实施到位。
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评价机制。县政府要强化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价,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
打造统一的规划信息平台,建立规划建设与行业管理的联动机制,实现项目建设统一规划、管理联动、建设协调,加强规划衔接保持规划弹性,预留发展空间。适当提高改扩建和新建医疗卫生项目的容积率,加强发展备土地的控制管理,优先保障医疗卫生机构规划用地需求。区域卫生规划的周期一般为5年,规划中期依据规划执行情况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情况进行微调。
附录1:佳县县医疗卫生设施现状规划一览表
注:加“*”符号的为重点镇卫生院,共计5个。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检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