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08280002/201911-00145 | 发文字号 | 佳政办发〔2019〕36号 |
成文日期 | 2019-07-03 | 发布日期 | 2019-07-17 |
标 题 |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气象应急通信系统建设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 公文时效 | 有效 |
佳政办发〔2019〕36号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气象应急通信系统建设的通知
各有关镇(办、中心)、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全面优化全县区域气象站网及通信系统,最大程度降低气象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气象灾害应急通信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榆政办函〔2018〕434号文件精神,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施升级的站点
(一)升级六要素站6套:王家砭(骨干站)、刘国具、金明寺、白云山、方塌、螅镇。
(二)升级四要素站5套:木头峪、通镇、店镇、朱家坬、朱官寨。
(三)升级两要素4套:大佛寺、兴隆寺、康家港、上高寨。
二、站点选址要求
(一)四、六要素站观测场面积一般不小于8m(南北)×4m(东西),受地形条件限制,也可设置为6m(南北)×4m(东西)。对骨干站必须达8m(南北)×4m(东西),有条件可以选8m×8m或10m×10m。
(二)观测场四周开阔,要保证观测数据具有一定的地域代表性和满足服务需求,场地、仪器的通风和光照条件须得到保证,避免建在高大建筑群、山凹、陡壁、森林等局地气候变化剧烈的区域,除特殊需要外,周围不能有热源、开阔水面等特殊的局地环境影响。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选址工作由各有关镇(办、中心)负责落实,县气象局具体指导。
(二)各有关镇(办、中心)选址确定后要主动对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等部门,确保所选场所不占用基本农田和林地。
(三)各有关镇(办、中心)务必于7月15日前向县气象局上报站址落实情况。
联系人:贺继荣 联系电话 15529890089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