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08280002/201609-00093 | 发文字号 | 佳政办发〔2016〕32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6-09-08 | |
标 题 |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中秋节”放假有关问题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根据国办发明电〔2015〕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2016年“中秋节”9月15月至17日放假调休,9月18日(星期日)上班。
县政府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落实好值班工作的各项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及时传递信息,随时沟通情况。遇有紧急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不得误时误事。请将值班安排表于9月13日(星期二)前电传县政府值班室(传真电话:6721407)。县政府办公室将随时抽查各乡镇和部门值班在岗情况,凡因脱岗或不及时上报信息,造成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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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检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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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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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