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 6108280002/201609-00092 | 发文字号 | 佳政办发〔2016〕33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6-09-08 | |
标 题 |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陕西省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的通知》(陕应急办〔2016〕2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尽快搞好本乡镇、本单位各类预案修编。同时要在提高预案质量上下功夫,杜绝照抄照搬,切实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并适时开展预案演练和修订。各乡镇、各单位请于10月9日前将修编好的预案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县应急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曹瑜 15667685551
邮 箱:1121053303@qq.com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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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检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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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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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1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