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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县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6108280002/201701-00290 发文字号 佳政办发〔2017〕1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7-01-09
标   题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县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意见的通知
发布机构 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公文时效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佳县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6日

  佳县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意见

  为进一步巩固提高我县义务教育发展水平,缩小义务教育阶段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凸显义务教育公益性、普惠性,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2—2018)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国家各项教育方针政策,围绕以实现教育公平为目标,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完善“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为重点,稳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办学行为,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切实缩小校际和城乡差距,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兼顾。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按照“推动大转型,实现新跨越”的要求,统筹抓好校际、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尤其要积极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大力加强薄弱学校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加快解决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和择校问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期盼。

  (二)循序渐进。要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义务教育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尊重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制定本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时间表和路线图,因地制宜,分步实施,逐步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突出重点。以实施“全面改薄”项目为契机,重点抓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和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四)注重内涵。围绕推进课程改革,坚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内涵发展,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学校德育水平,积极推进高效课堂,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促使义务教育学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按照“全面启动、分类要求、分步实施、分年达标”的工作思路,2017年启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到2018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达到省定办学标准、基本消除薄弱学校和大班额现象,实现县内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

  (二)具体目标。在全面抓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过程中,努力实现五个方面的均衡。

  一是办学条件达到基本均衡。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布点能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需求;90%以上的完全小学、九年制学校、初级中学的校园、校舍、体育运动场地、安全设施、卫生设施、寄宿设施、教学仪器设备、信息技术设备和班额等均达到标准化要求,学校之间无明显差异;所有学校和教学点无D级危房,新建校舍达到国家抗震设防标准。

  二是经费投入达到基本均衡。要依法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即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校学生生均教育经费逐年增长,生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义务教育所需经费全部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零收费”政策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县级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三是师资力量达到基本均衡。借助推进新任教师招聘机制改革,每年从师范院校中招聘一定数量的薄弱学科教师,逐步解决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启动实施5年教师轮训计划,积极借助各级各类师资培训平台,加强师资培训力度,确保教师课堂教学能力达标率达到98%。通过开展送教下乡、校际交流、校本培训和评选首席教师、佳县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师德标兵等活动,促进学校管理上台阶,教学效益大幅度提高。

  四是办学水平达到基本均衡。以“316”督导和“双常规”督查为抓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校际之间教学质量差距不明显,无任意增减课时、增加学生课业负担行为,无以考试成绩公开排队、办重点班现象,择校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学校有效开展校本教研、校本培训,开设具有特色的学科课程、社会实践课程、校本课程等,学困生得到有效帮扶;校园安全卫生责任、措施落实到位,无重大安全、卫生责任事故;形成优良的班风、校风,校园文化积极向上,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有序。

  五是教育机会达到基本均衡。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率都达到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以上;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口子女在全日制公办学校接受免费义务教育得到保证,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达到规定水平,依法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四、主要任务

  (一)科学规划,合理调整布局,解决城乡上学难问题。要根据城乡建设规划和人口变化趋势,科学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加大城区学校新建、改扩建力度,提高学校容纳能力,满足社会需求,杜绝重点校、重点班现象,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基本解决“大班额”问题。办好农村教学点,保证每个学生能就近入学,确保学生不因就学困难而辍学。

  (二)加大投入,调整经费结构,建立财政保障机制。要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根据需求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及县域财政状况相适应的义务教育资金投入机制。大幅度提高义务教育投入在整个教育投入中的比重,合理调整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结构,统筹义务教育各项资金和重点项目。确保对义务教育“零收费”制度和“营养计划”的财政投入。建立责权一致,事权和财权统一的教育经费管理体制,建立政府教育经费增长考核制度,将教育投入纳入各乡镇、各部门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督导考核之中,确保县域义务教育财政投入逐年提高。

  (三)加强校舍改造,完善设施配备,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在开展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工程、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中小学生活设施完善项目和学校危房改造项目等项目建设的基础上,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并将城乡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统筹纳入标准化建设工程之中,提高学校建设综合效益。新建、改扩建项目全部依照标准化学校标准建设。对原有学校的不达标项目积极进行全面改造。加强小学科学实验室和中学理化生实验室、语音教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电子备课室、史地音体美专用教室和体育场建设,并配齐设备,完善设施,规范管理。图书室和阅览室的面积、设座、藏书量等达到标准。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电子教学资源库,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在城乡、校际之间共享。完成“三通两平台”教育信息化建设任务,千人校建成校园电视台和录播系统。

  (四)提高教师待遇,建立交流机制,打造高素质师资队伍。理顺教师管理体制,确立教育行政部门在教师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在编制、人社等部门的宏观指导下,进行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培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在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下,实时调整教师结构,配足各科教师,杜绝聘用代课人员。建立规范的准入和退出机制。按照“凡进必考、择优录用”的原则招聘优秀毕业生。完善退休、离岗制度,即时清理在编不在岗职工,新增教师编制、新聘教师优先满足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需求。建立校长和教师交流制度,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全员聘任制,按照一定比例定期在县域内进行校长和教师的校际轮岗,实现师资配置的动态平衡。积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逐步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师资队伍差距。全面推行教育质量检测和绩效考核,促进教育发展水平整体提升。

  (五)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普及水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提高教育质量、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根本任务。严格按照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施方案》和《榆林市义务教育新课程设置与课时计划(试行)》开展教学。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能随意调整课程、增减课时。保证休息和体育锻炼时间,减少考试频次,杜绝集体补课现象,清理社会补习市场,减轻学生负担。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和非重点,不得开设重点、非重点班或快慢班。围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严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严禁以考试的方式或凭各类竞赛成绩选拔新生,促进校际间生源的相对均衡。建立控辍保学、学籍管理、流失学生劝返、辍学报告等四项制度,落实各乡镇、学校、家长的责任,通过各种途径劝返辍学学生,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六)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加强控辍保学工作,教育部门、各学校要建立控辍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把依法控辍纳入日常工作,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要加强《义务教育法》的宣传,营造全社会重视控辍保学工作的氛围。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解决好家庭贫困学生的教育问题,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力度,建立奖学、助学金制度,大力推动社会助学力量与贫困学生的对接,深入开展“帮困助学一对一”主题实践活动,加大帮扶力度,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发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导作用,建立起统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机制,统一规划,统筹协调,整合资源,整体推进。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坚持依法行政,将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政府履行公共教育管理职能的首要任务,把建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标县工作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作为考核各乡镇、各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的重要内容,对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问责。

  (二)明确职责。要建立健全“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从实现教育公平,改善民生,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落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主体责任。财政部门要在增加投入、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支持。发改部门要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整体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编制和人社部门要在教师编制、配置、招聘、培训等方面提供支持。

  (三)加大宣传。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加大宣传力度,争得社会各行业及广大群众的支持。教育部门要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平台,大力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分析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争得广大群众和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营造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形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强大合力。

  (四)强化督导。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建立完善对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制度,对未能按照规划完成财政投入、办学条件、普及水平等各方面任务的部门单位、乡镇实行对账整改,限期办法,督办问责,切实推进县域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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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检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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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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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印1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