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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攻坚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108280002/201701-00289 发文字号 佳政办发〔2017〕2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7-01-09
标   题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攻坚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公文时效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佳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攻坚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6日

  佳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攻坚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陕西省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意见》、《榆林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2-2018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围绕以实现教育公平为目标,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为重点,稳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办学行为,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努力缩小区域差距,办好每一所学校,保障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

  二、目标任务

  确保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基本标准,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校际间差异系数达到国家规定要求,着力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到2018年,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其中40%以上实现优质均衡,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班额无超标,学校无择校,办学条件无差别,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无障碍。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体育运动场地面积、教学仪器设备、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图书册数、师生比、专任教师学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比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或骨干教师比例等9项综合评估指标达到要求,综合差异系数达到规定标准,初中不高于0.55、小学不高于0.65(教学点和民办学校暂不纳入差异系数计算)。

  三、评估要求

  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须经县级自评、市级复评后交由省级评估,最终由国家认定。评估对象和范围为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

  评估认定主要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和《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评估内容重点是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努力程度。主要从组织领导、机会均等、经费保障、师资配置、管理与质量等5个方面评估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取得的实效,其中涉及县直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均衡发展职责情况、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评估方式主要是随机抽取学校,对抽到的学校进行全方位的督导评估。每一所学校都要达到规定的基本要求,所有管理人员、教师、教学辅助人员都要对本职工作精通,对政策规定熟悉,对基本情况清楚。

  四、工作步骤

  为确保2018年我县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验收,实施“均衡发展两年行动计划”。

  2017年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对照“改薄”及标准化建设基本要求,全面完成硬件建设;对照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全面提升学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促进发展差异系数达到规定要求。2018年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和校际间差异系数全部达到国家和省级规定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要求,迎接市级复评、省级评估和国家认定。

  五、改革措施

  1.以优化学校布局为重点,确保基本办学条件达到规定要求。统筹“改薄”工程,坚持就近入学、适应城镇化发展、优化资源和均衡发展的原则,结合学校发展趋势,广泛听取乡镇意见,坚持多方调研、反复论证,合作联动、协商一致,制定佳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规划。目前规划为全县义务教育学校 31所。

  2.以依法动员入学为重点,确保普及程度达到规定要求。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建立完善义务教育招生管理体制,确保公正公平,消除随迁子女入学障碍;建立留守儿童关爱体系,保障留守儿童快乐生活,健康成长;做好家庭困难、学习后进等群体学生的关爱工作。

  3.以实施“改薄”工程为重点,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重点抓好“改薄”工程、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和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等三项工作,使三者有机结合。充分利用“改簿”资金,以创建标准化示范学校为抓手,推进学校内涵发展。提升“三通两平台一覆盖”建设;抓好计算机配备工作,使生机比及师机比达到评估要求;加强管理和使用,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深度融合,确保教师网络学习空间开通应用率不低于80%,实现教育信息化向信息化教育的转轨。

  4.以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为重点,提升学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全县义务教育学校不断提高依法治校水平,严格执行法律政策规定;按照《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要求,学校管理基本达到标准化、信息化、现代化标准;加大学校体育工作力度,大力开展校园足球运动;坚持小学质量监测,初中评估分析的办法,注重综合素质评价,开展考查学科评价,开展绿色发展评价,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以师德师风建设和规范办学行为为抓手,着力打造净化的教育环境;探索以县为主、以中心校为依托的管理模式,建立关系顺畅、务实高效的管理新格局。 

  5.以建立正常补充机制为重点,促进师资配置均衡。建立正常的补充机制,保障结构合理;规范教师支教管理,根据均衡发展和省市要求,每年教师交流调配不低于总量10%;通过岗位大练兵、教科研活动、名师队伍建设等有效措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校长激励机制,建立健全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对长期在农村边远地区和山区任教的教师发放生活补贴,并在职称评定上予以倾斜。

  6.以补短增量为重点,努力缩小发展差异。主动作为,加强调控,确保2018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展差异系数达到国家和省级规定标准。扩展办学空间,城区通过迁建学校、内部挖潜扩容的办法,农村少数学校通过改扩建的办法,解决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不足的问题;对办学条件明显不足的学校,在坚持就近入学的前提下,适当分流部分学生到其他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对现有规模较大的学校适当控制其招生规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对师资、设备等教育资源进行整合优化调控,减小差异,达到均衡。

  六、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全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组,全面统筹协调均衡发展各项工作。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相应成立组织机构。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攻坚领导小组

  组  长:刘生胜

  副 组 长:高 燕

  成员单位:教育局 财政局 发改局 审计局 监察局

  各镇政府 佳芦镇街道办事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魏生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张锦贵、徐国振同志兼任,负责组织实施、督查督办、考核评估等日常工作。

  2.加强统筹联动。推进均衡发展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县直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均衡发展列入事业发展规划,在“改薄”工程立项等方面给予支持;国土部门要在土地征用方面向教育倾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部门要在师资配置、教师队伍管理等方面积极支持;财政部门要保障教育投入,并在激励机制建立方面予以支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将学校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其他相关单位要明确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乡镇要负责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和管理,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做好辖区内控辍保学。各中小学校要明确均衡发展要求和自身责任。建立双线承包制,县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与各学校分别签订责任状,强化责任落实。建立激励机制,表彰先进,督促后进。

  3.依法保障投入。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全额纳入财政保障范畴;近三年教育经费投入需做到“三个增长”;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义务教育比例达到规定要求;地方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教育资金全额用于教育;财政经费向薄弱学校建设倾斜。

  4.强化教师补充交流。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校长和教师补充交流实施方案,建立台账,确保教师队伍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素质优良。

  5.强化督导检查。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督查乡镇、县直各单位均衡发展行政行为。按照均衡发展要求,结合榆林市督导工作安排,针对佳县教育的工作薄弱点,制定全面系统的推进均衡发展督查方案。采取各中小学校自查,教育局核查,县级督查的工作方法,全面查验,强力整改,整体推进。

  6.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县广播电台和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各学校要充分利用专栏、专刊、校园广播、学生家长会等形式进行宣传;乡镇要深入发动,把均衡发展目标任务和政策要求宣传到每个家庭,做到家喻户晓,营造举县而为的攻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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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检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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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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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印1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