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08280002/201701-00288 | 发文字号 | 佳政办发〔2017〕3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7-01-19 | |
标 题 |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春节”放假有关问题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国办发明电〔2016〕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2017年“春节”从2017年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县政府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专人值班的各项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离岗现象发生,遇有紧急或重大突发事件,要按照信息报送规定及时报告,妥善处理,不得误时误事。各乡镇、各单位请将值班安排表于1月23日(星期一)前电传县政府总值班室(传真电话:6721407)。县政府办公室将随时抽查乡镇和部门值班在岗情况,凡因脱岗或不及时上报信息,造成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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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检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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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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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1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