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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春节”放假有关问题的通知
索引号 6108280002/201701-00288 发文字号 佳政办发〔2017〕3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7-01-19
标   题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春节”放假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机构 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公文时效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国办发明电〔2016〕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2017年“春节”从2017年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县政府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专人值班的各项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离岗现象发生,遇有紧急或重大突发事件,要按照信息报送规定及时报告,妥善处理,不得误时误事。各乡镇、各单位请将值班安排表于1月23日(星期一)前电传县政府总值班室(传真电话:6721407)。县政府办公室将随时抽查乡镇和部门值班在岗情况,凡因脱岗或不及时上报信息,造成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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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检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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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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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印1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