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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有关问题的通知
索引号 6108280002/201703-00407 发文字号 佳政办发〔2017〕13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7-03-29
标   题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机构 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公文时效 有效

  镇人民政府、佳州街道办,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榆政办发明电〔2017〕5号《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2017年“清明节”从4月2日至4日放假,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县政府要求,各镇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佳芦镇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安排和安全保卫工作,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落实好值班工作的各项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及时传递信息,随时沟通情况。遇有紧急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不得误时误事。请将值班安排于3月31日(星期四)前电传县政府总值班室(传真电话:6721407)。县政府办公室将随时抽查乡镇和部门值班在岗情况,凡因脱岗或不及时上报信息,造成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检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8日印发
                                                   共印1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