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08280002/201703-00407 | 发文字号 | 佳政办发〔2017〕13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7-03-29 | |
标 题 |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有关问题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 公文时效 | 有效 |
镇人民政府、佳州街道办,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榆政办发明电〔2017〕5号《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2017年“清明节”从4月2日至4日放假,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县政府要求,各镇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佳芦镇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安排和安全保卫工作,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落实好值班工作的各项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及时传递信息,随时沟通情况。遇有紧急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不得误时误事。请将值班安排于3月31日(星期四)前电传县政府总值班室(传真电话:6721407)。县政府办公室将随时抽查乡镇和部门值班在岗情况,凡因脱岗或不及时上报信息,造成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检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8日印发
共印1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