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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108280002/201704-00341 发文字号 佳政办发〔2017〕20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7-04-26
标   题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公文时效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佳州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佳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

  
佳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我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从2017年4月15日至十九大闭幕,在全县集中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动员社会各方力量,依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健全火灾防控体系,确保全县夏季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2017年4月15日起至党的十九大闭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榆佳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和各驻佳行业部门制定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细化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0日至十九大闭幕)。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榆佳工业园区管委会加强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督导,打牢消防基层基础,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各部门、行业系统按各自职责,扎实推进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合力。
三、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全县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县长贺耀东担任,副组长由县公安局副局长韩少临担任,成员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主任由县公安消防大队张震大队长担任,具体负责全县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督导考评、信息报送、通报工作情况等工作。
四、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强化消防安全分类整治。
1.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检查(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文广局、县工贸局、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大队)。
督促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养老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主体责任,对照落实“六加一”措施要求,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组织行业系统,联合有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全面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加强“两人一室一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监管,落实“户籍化”管理,提升“四个能力”,提高自防自救水平。8月底前,完成全部人员密集场所和火灾高危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加强易燃易爆单位消防治理(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县工贸局、县消防大队)。
组织对石化企业集中和危化品事故高发区域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依法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大型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工艺处置技术小组和专家库,组织专职消防队员和岗位员工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学”活动,提高火灾防范和专业处置能力。6月底前完成全部易燃易爆单位的排查整治工作。
3.开展电气火灾防范检查(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
(1)消防、电力、住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落实电气安全各环节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列出相关责任清单。
(2)切实抓好电力技术人员、重点工种业务培训、持证上岗、履职履责,单位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和自查自检,老化、破损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更换,以及电器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质量管理等工作。推动街道、乡镇排查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线路连接是否安全规范。各镇政府、佳州街道办事处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
4.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检查(责任单位:县文广局、白云山景区管委会、县消防大队)。
严格文物古建筑改、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督促文物主管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关制度。督促文物管理单位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增设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和实用型简易灭火装置,推行物联网消防安全监控管理,落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电气线路定期检测制度,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8月底前完成名镇、名村及文物古建筑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5.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佳州街道办事处,榆佳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文广局、县消防大队)。
(1)5月10日前,各责任单位要摸清社区底数情况和消防安全现状,建立健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台账。
(2)各相关部门联合深入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实现社区消防管理组织制度健全、网格化管理成效明显、消防通道安全畅通、电气及危险品管理规范、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消防宣传实效管用、微型消防站有战斗力的总体目标。
(3)在社区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切实提高设防等级。组织社区居民开展逃生自救演练,居(村)民住宅做到“三清三关”(即:“灶前清、走道清、门前清”,家里离人做到“关电、关气、关火”)。
(4)结合创建消防安全社区工作各项内容,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活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60%的社区达标。
6.开展消防控制室专项治理(责任单位:县消防大队)。
(1)对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进行全面普查,准确掌握单位消防控制室状况,摸清底数,建立台账。
(2)督促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认真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落实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培训教育、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制度,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8月底前完成全部消防控制室的专项治理工作。
7.开展超高层建筑和大型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文广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
(1)5月10日前,消防大队对辖区超高层建筑和大型城市综合体情况进行摸排梳理,分类建立健全档案台账。
(2)超高层建筑、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城市综合体,重点针对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落实、消防设施运行、救援窗口、登高救援场、消防车道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3)8月底前完成辖区超高层建筑和大型城市综合体的消防安全治理工作。
8.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文广局、县卫计局、县安监局、县工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大队)
(1)5月20日前,推动公安派出所,联合各镇、佳州街道办事处网格化力量,对辖区“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摸排建立底册台账。
(2)各镇政府、佳州街道办事处要联合行业部门,督促街道乡镇、居(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以及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网格化管理职责,加强小单位、小场所、群租房以及居(村)民楼院的网格化检查巡查及时消除堵塞安全通道、私拉乱接电线、违规用火等隐患,防止小场所发生亡人火灾。
9.大力推进消防安全基础工作(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佳州街道办事处、榆佳工业园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
各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按计划落实消防队站、市政消火栓建设。符合建队条件的镇、街道办事处全部建立专职消防队,所有重点单位和60%的街道社区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有条件的升级建设卫星消防站。全县50%的商业区、旅游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消防安全联防组织。
(二)强化全民消防宣传教育。
1.8月25日前,县民政、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示范社区”创建和“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评选命名活动,不少于60%的社区聘有“消防宣传大使”。
2.9月15日前,县消防部门组织对各镇、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和行业部门、国有企业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公安派出所消防专(兼)民警全部进行培训。
3.9月15日前,县消防部门联合县教育部门开展第四届“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县消防部门联合教育等部门组织高中新生军训期间开展“四个一”消防安全教育;60%以上的中小学校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教材(《中小学消防安全知识》人手一册)、师资(在校专兼职教师每班一名)、课时(每学期4课时)、消防科普场所(依托辖区消防队站和消防科普教育场馆)“四到位”。
4.佳县广播电视台开设一个消防固定专栏专版,每月推出一期专题节目或专版;每月刊播消防提示字幕、消防公益广告各不少于1000、100条次;定期在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以舆论力量倒逼隐患整改。对严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处理情况,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5.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运营商每周向辖区手机用户发送至少一条消防安全提示短信;县消防大队消防政务微博、微信每天更新、推送消防资讯。
6.县消防大队及所属大队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每周接待有组织的群众性参观、体验活动不少于1次;消防部门宣传车巡回宣传每周不少于3个半天;消防监督员每周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不少于半天。
(三)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1.围绕党的十九大、“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等重大活动以及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等重要节日,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重大活动及重要节日期间不发生较大以上大火灾事故。
2.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防火检查,组织网格力量实施群防群治,督促基层组织、社区和单位在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
3.消防部门要着眼重大灾害事故处置,从实战出发修订灭火作战预案,深化重点单位消防设施测试演练,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做好跨区域灭火救援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下半年将召开党的十九大,各镇政府、佳州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认识开展此次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的重要举措,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分管领导要亲自检查,真正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以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抓消防基础建设为工作重点,实行部门联动,多警联勤,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各镇政府、佳州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全力督促本行业、本系统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确保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
(三)强化督导,夯实责任。县政府督查室将对各镇政府、佳州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的夏季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检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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