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  打印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家禽H7N9免疫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108280002/201707-00364 发文字号 佳政办发〔2017〕54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7-07-06
标   题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家禽H7N9免疫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公文时效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佳州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有效防范H7N9疫情风险,进一步做好我县家禽H7N9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市有关H7N9疫情防控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当前H7N9免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县各种家禽H7N9集中免疫工作从7月6日开始,7月30日结束。重点对全县各类家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大户开展集中免疫,对散养户实行全面免疫。

二、各镇(佳州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及时组织防疫工作队,积极配合县畜牧兽医部门开展H7N9集中免疫工作,确保辖区内各类家禽免疫密度达到100%,构筑有效免疫屏障。

三、各镇(佳州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密切关注辖区内发生的疫情,思想上要引起高度重视,一旦发现禽类有不明原因大量死亡现象时,要立即上报县畜牧兽医部门,并及时采取果断措施,确保我县不发生H7N9疫情。

四、县畜牧兽医部门要扎实好做H7N9疫苗供应工作,充实应急物资储备,确保防疫工作疫苗及物资有效供给。在免疫开展前,要及时组织开展免疫技术培训,确保免疫操作规范。同时要严格落实免疫档案制度,加强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加大监测排查力度,及时消除疫情隐患。

五、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落实产地检疫申报制度,严格产地检疫规程,落实调运审批和到场隔离制度,防止疫情传入。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检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