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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县县镇两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 互联互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108280002/201707-00363 发文字号 佳政办发〔2017〕59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7-07-27
标   题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县县镇两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 互联互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公文时效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佳州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佳县县镇两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互联互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6日

佳县县镇两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

互联互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榆政办发〔2017〕37号)、《榆林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加快推进县乡两级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建设的通知》(榆政中心发〔2017〕20号)文件要求,为确保县镇两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互联互通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建设目标和意义

实现县镇两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形成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覆盖县镇的政务服务网络体系,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方便。

二、建设内容和实施步骤

县镇两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互联互通建设分级实施 、稳步推进。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县镇两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互联互通建设工作。根据目前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县镇两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互联互通建设项目实施步骤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各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2017年9月底完成)

各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佳办字〔2015〕27 号文件关于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尽快解决各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普遍存在的业务进驻不完整、窗口设置不明确,人员配备不到位、工作人员不守岗、工作和管理制度不健全、服务不规范、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务必于8月底前,全面启动各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运行。

2017年9月底前,各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接入电信专线,解决网络信号不稳定的问题,为下一步互联互通打好基础。

(二)暂未实现互联互通的镇(方塌镇、刘国具镇、朱官寨镇、朱家坬镇、金明寺镇、坑镇、乌镇、木头峪镇、螅镇)实现互联互通(2017年12月底完成)

目前,我县佳州街道办事处、王家砭镇、通镇、店镇已率先实现与县政务服务中心数据、视频互联互通。在此基础上,要力争在12月底完成其余各镇互联互通建设工作。

2017年10月底前,项目承建方要深入剩余9镇,按照互联互通数据接口和联动功能的要求,对软件系统同步进行升级,并完善所需硬件设施,为实现县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数据交换和视频联网平台对接做好准备工作。

2017年12月底前,县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要根据工作进度实时进行数据交换和联调测试;实时进行网络调试和防火墙的部署,实现剩余9镇便民服务中心与县政务服务中心互联互通。

三、保障措施

县镇两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互联互通建设工作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依法行政,打造服务型政府,加强便民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必须高度重视,确保不影响县镇互联互通建设工作的进度。

(一)组织领导。为了进一步保障县镇两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互联互通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县镇两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互联互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贺耀东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刘浩成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姚锦飞  县财政局局长

高海平  县审计局局长

崔东卿  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局长

成  员:各镇人民政府  佳州街道办事处负责人

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县镇两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互联互通建设工作的实施,严格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办公室设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武国权同志兼任。

(二)资金保障。根据试点镇互联互通建设现状,每个镇需建设监控设备、显示系统、叫号系统、网络设备、业务系统及硬件、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模块, 12镇1办事处共需经费209.6万元。县财政局应给予经费保障,确保县镇两级互联互通工作同步推进,按时完成。

(三)协调配合。县镇两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互联互通建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政务服务中心要深入各镇(街道办)检查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和互联互通工作,确保上下衔接、整体推进。对于工作不力、应付了事,不能按时完成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县镇两级互联互通建设任务的乡镇,纪检监察部门要启动问责机制。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检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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