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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佳县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化解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6108280002/201709-00443 发文字号 佳政办发〔2017〕79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7-09-19
标   题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佳县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化解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机构 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公文时效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佳州街道办,各有关部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化解工作,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经研究决定,建立佳县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化解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充分利用相关政策利好,拟定全县工作指导意见,整体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化解工作;有效整合政银企各方力量,加强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不良贷款化解工作合力;结合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管理实际,指导其建立完善化解不良贷款的工作方案及措施;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化解不良贷款中的需求和存在的困难,协调解决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工商局、县金融办、县扶贫办、县政府法制办、县不动产登记局、县交警支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电视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组成。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副召集人由县金融办主要负责人担任,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并第一责任人。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请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县金融办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受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可根据议题邀请其他部门和单位参加会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化解不良贷款方面需要帮助和协调的事项整理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和有关部门将需要协调的事项,书面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确定召开联席会议的时间、内容、研究事项和参加人,报召集人或副召集人批准后,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县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遇有紧急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报召集人后可直接报告县政府。遇有需省、市协调和处理的重大事项,以联席会议名义报告县政府,由县政府上报省、市有关部门。

四、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其工作职能,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积极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附件:佳县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化解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4日

佳县金融机构

不良贷款化解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贾浩飞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召集人:秦汉存  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县纪检委(监察局)  县组织部  县政法委

县宣传部  县法院    县检察院  县公安局

县财政局  县国土局  县住建局  县工商局

县金融办  县扶贫办  县政府法制办

县不动产登记局    县交警支队    王家砭

方 塌   金明寺  朱官寨  乌 镇   螅  镇

坑 镇   店  镇  木头峪  通 镇   朱家坬

刘国具   兴隆寺便民服务中心

官庄便民服务中心    上高寨便民服务中心

刘家山便民服务中心  康家港便民服务中心

大佛寺便民服务中心  峪口便民服务中心

佳州街道办事处      佳县电视台

农业银行佳县支行    农商行佳县支行     

邮政储蓄银行佳县支行

佳县联席会议成员、联络员名单报送回执单


 

 

联系电话

 

 

 

 

联席会议成员

 

 

 

联络员









备  注:请各成员单位于10月20前上报回执。

县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络员:马福龙

电  话:6724577

邮  箱:jxjrb@qq.com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检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4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