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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县迎接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108280002/201711-00436 发文字号 佳政办发〔2017〕85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7-11-03
标   题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县迎接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公文时效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佳州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佳县迎接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31日

佳县迎接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安排,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于2017年5月对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行督导评估,通过后报请国家审核认定,国家将于11月进行国家级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为确保我县顺利通过评估,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教督〔2012〕3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2014〕5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陕教督〔2014〕34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关于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陕教督〔2014〕34号)为实施依据,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政府依法履行职责、实施宏观调控、教育部门具体实施、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协作为运行机制,坚持依法治校,实施科教兴县战略,不断推进我县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不断满足全县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组织领导

成立佳县迎接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领导小组:

组  长:刘生胜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  琼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高  燕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政府办、教育局、财政局、编办、发改局、审计局、住建局、人社局、公安局、监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监局、质监局、地税局、国税局、环保局、民政局、交通局、司法局、卫计局、文广局、国土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各镇政府、佳州街道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魏生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张锦贵、屈海军同志兼任,负责迎检具体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任务书职责,全力保障迎国检工作顺利进行。

三、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制定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实现教育公平为导向,以切实履行县级政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责为核心,积极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逐步消除县域内城乡之间、校际之间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差异,努力适应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均衡、优质义务教育的迫切需求,切实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基本达到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均衡发展,确保2017年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认定。

四、内容方式

(一)主要内容:国家和省对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主要依据《关于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内容包括基本办学要求达标情况认定、校际均衡差异系数的测算、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推进状况的评估、公众满意度的调查四个方面。即可概括为“一个门槛、两项内容、一个参考”。

“一个门槛”:即基本办学标准评估,包括校园校舍建设、仪器图书装备、教师队伍建设、课程建设四个一级指标。四个一级指标总分在85分以上的学校为基本办学要求达标学校。只有每所义务教育学校(不含教学点)达到这一标准,才有资格接受督导评估认定。

“两项内容”:一是均衡差异系数的测算。校际均衡差异系数依据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数据计算得出。按照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等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相关指标的差异系数。小学、初中的综合差异系数应分别小于或等于0.65和0.55,反映的是县域内所有学校与全县平均水平的差距。二是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是从入学机会均等、经费保障、师资队伍、管理与质量等4个方面进行评估。重点是评估县级政府在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职责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评估总分在85分以上为达标。

“一个参考”:即“公众满意度调查”,此项工作主要由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将公众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的评价作为督导评估认定的重要参考,回应社会关切,体现公众的参与性,总的满意度达85分以上。

(二)主要方式:主要采取听汇报,看材料,查阅有关会议记录、文件,核对帐目和各种表册,召开座谈会,征求公众意见,检查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和县域学校设备实物的配备、管理和使用情况等,重点抽查和跑面察看乡镇教育工作及所属学校有关情况。

五、主要任务

(一)抓好自查整改。县教育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迎“国检”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科学部署,合理安排;要结合学校实际,严格对照省定各项评估指标要求,分别建立已达标台账和未达标台账;逐一清理未达标台账,采取先硬件后软件、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办法,分工负责,责任到人,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高效落实,力避“打乱仗”。各镇、各职能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及任务,认真按照《关于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在规定的时间里做好自查整改工作,并做好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二)破解工作难点。一是加快校园建设项目进程。首先是加快改扩建工程建设,把教育扩容工程提升为县级重大工程项目。其次是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和改薄工程等项目建设力度,整体提升全县校建水平。二是整合教师资源。科学、有序地分流调配教师,加大小学教师招聘力度,想方设法为县域学校补充师资。三是加大经费投入。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切实抓好教学仪器设备的建、配、管、用。解决学校计算机、图书、音体美器材不足的问题,确保教育技术装备达标。

(三)保障教育经费。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落实教育经费 “三个增长”要求;依法足额征收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并按规定全部用于教育;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10%比例足额计提教育资金,并全部用于教育;按省定要求足额拨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四)注重督促检查。对照“一个门槛”、“两项内容”的要求,突出重点指标和“一票否决”(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当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年度任务未完成;截留、调控、克扣、挪用和套取义务教育保障经费)指标,做好督促检查工作。通过督促检查,将迎“国检”要求落实到位。

六、工作步骤

(一)自评整改阶段(2017年11月1日至19日)

1.制订迎检工作方案,成立迎“国检”领导机构,分解任务,明确职责。

2.召开全县各镇、各职能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县迎“国检”动员大会。

3.层层培训迎“国检”骨干及工作人员。

4.利用广播、电视台等媒体报道迎“国检”工作动态,为迎检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国家审核认定(2017年11月20日至25日)

经国家审核认定后由教育部授予“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称号并授牌。具体评体时间和工作流程届时由国家督导委员会下发通知后再定。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是对我县义务教育办学水平的一次大检阅,各镇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把此次评估作为单位“一把手”工程来抓,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力度到位。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镇、县直有关单位要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动员全社会来关心和支持义务教育发展,引导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营造良好的迎检氛围。

(三)强化重点,注重薄弱环节。我县义务教育工作当前要重点抓住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及生均校园面积、体育用地、功能教室、教师配备数量和结构、图书、仪器设备及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的装备、近年教育经费附加的足额征收和足额划归教育使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全面改造和标准化建设设施等问题,要集中力量予以解决。

(四)齐抓共管,形成迎检合力。各镇、县直有关单位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既分工又合作,既要明确本单位在督导评估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又要做到相互沟通、密切合作。同时,凡涉及到督导评估有关工作,各单位应做到优先谋划、优先安排、优先服务,并抓好落实。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检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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