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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佳县旅游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和 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索引号 6108280002/201808-00512 发文字号 佳政办发〔2018〕80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8-08-30
标   题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佳县旅游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和 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机构 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公文时效 有效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佳县旅游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和

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佳州街道办,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佳县旅游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828

佳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榆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佳县旅游局的通知》(榆编发〔20176号)和《榆林市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关于调整佳县旅游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榆编办发〔201825号),设立县旅游发展委员会,为县政府直属事业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政府、市政府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草全县旅游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落实、督查和指导各景区、景点开展工作。

   (二)组织全县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和整合利用;编制全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制订全县旅游专项规划、年度计划;落实多规合一要求,推进旅游规划与其它规划的衔接;参与重大旅游项目和涉旅项目建设的论证、立项和推进工作;负责项目的审核、备案,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县级旅游专项资金,引导金融资本投资旅游业;开展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和旅游精准扶贫工作;指导全县旅游创意文化与旅游商品业的发展,负责全县假日旅游工作。

   () 制定全县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参与国家(或地区)组织的重大旅游活动,加强旅游国际交流,推进国际旅游区域合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参与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指导品牌推进和精准营销;组织协调重大旅游节庆活动和会展活动。

(四)统筹协调全县旅游产业发展,制定全县旅游产业发展战略、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旅游产业与相关产业和领域的融合发展;指导培育旅游新业态;统筹跨区域旅游产品与精品线路开发,加强区域旅游合作。

(五)监督管理全县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管理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健全全县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建立旅游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共享、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旅游案件联合督办机制;负责全县旅游行业标准化工作;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全社会文明旅游;指导旅游行业组织的工作开展。

(六)牵头协调全县旅游安全工作;指导旅游行业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旅游应急救援体系。

(七)监督和管理国内旅游、入境旅游的旅行社,审核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核准外商在我县设立投资旅行社的相关业务。

(八)协调推进全县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智慧旅游、旅游集散、旅游公共信息、咨询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监测全县旅游产业运行数据指标及信息发布工作。

(九)制定全县旅游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人才开发和旅游岗位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提升旅游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能力。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编制

县旅游发展委员会事业编制1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党支部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

三、附则

(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检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828日印发


                                                  共印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