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08280002/201812-00295 | 发文字号 | 佳政办发〔2018〕106号 |
成文日期 | 2018-12-10 | 发布日期 | 2018-12-11 |
标 题 |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开展餐厨废弃物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 公文时效 | 有效 |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开展餐厨废弃物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佳州街道办,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18〕25号)和《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关于开展餐厨废弃物处置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陕建发〔2018〕405号)文件要求,封堵住餐厨废弃物传播非洲猪瘟疫情的通道,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餐厨废弃物的全程监管,严厉打击餐厨单位违法将餐厨废弃物交由养殖企业和人员收运处理的行为,规范餐厨废弃物运输、处置等工作,有效解决餐厨废弃物回流餐桌问题,实现餐厨废弃物与其他生活垃圾分开收集、统一运输,实现收运和处理全过程的无盲区监管,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整治时间、范围及内容
(一)整治时间:2018年12月7日-2019年2月28日
(二)整治范围:全县大型餐饮企业、个体餐馆、企事业单位食堂、学校食堂、医院食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生的餐厨废弃物。
(三)整治内容
1.整治餐厨源头。督促餐饮企业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餐厨废弃物,保持收集容器清洁、完好,并放置于指定地点;并与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签订餐厨废弃物收运协议,并严格履行协议约定。
2.整治收运环节。督促收运单位合理配置收运车辆,利用监管平台及日常检查等方式,严格要求收运单位做到及时收集、密闭运输、整洁作业、服务规范。
3.查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随意倾倒、买卖餐厨废物等现象,全面取缔非法收运、处置和利用餐厨废弃物喂养牲畜等行为。
三、任务分工
(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联系、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协调、汇总情况;负责做好辖区工作总结、监管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
(二)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购买、使用废弃食用油脂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违法行为;负责监管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产生量的登记、消纳去向登记、规范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的投放行为;负责加强对城区内餐馆经营者的监督管理,督促所产生的餐厨废弃物按照规定收集、运输、处置,并做好相关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与城区餐饮企业、个体餐馆、企事业单位食堂、学校食堂、医院食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收运协议,并负责对佳州街道办、各镇餐厨废弃物处置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监管。
(三)县食药监局:负责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利用餐厨废弃物加工的油脂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以废弃食用油脂直接或者经加工后进入流通环节作为食用油脂销售的违法行为;负责对佳州街道办、各镇餐厨废弃物处置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监管。
(四)县环卫所:负责配合做好餐饮企业餐厨废弃物进入垃圾填埋场登记及处置工作;负责城区范围内的餐饮企业、个体餐馆、企事业单位食堂、学校食堂、医院食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生的餐厨废弃物清运工作。
(五)县住建局:负责配合做好城区未接入排污管网餐厨泔水等废弃物进入污水处理厂登记与处置工作。
(六)县畜牧局:负责餐厨废弃物非法流入养殖场的监督管理。
(七)县环保局:负责做好餐厨废弃物管理的相关监管工作。
(八)县公安局:负责配合其他部门做好餐厨废弃物产生、运输、经营、消纳活动监管执法的保障工作。
(九)各镇(办、中心):负责加强对属地餐饮、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对辖区内餐饮企业进行上门沟通、集中宣传;负责与本辖区餐饮、企事业单位签订收运协议,并负责本辖区餐厨废弃物的集中收运、处置工作;积极配合行业监管部门严厉打击餐厨废弃物非法收运、处置工作。
四、工作步骤
整治行动自2018年12月7日开始至2019年2月28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和签订协议阶段(2018年12月7日-12月15日)。各责任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餐厨废弃物整顿内容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和整治任务,确定相关负责人、联系人,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动员,召开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动员会,全面进行宣传发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部署餐饮企业进行排查统计,如实填报《佳县餐饮店餐厨废弃物处置排查表》(附件),于2018年12月15日前将相关统计资料报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联系人:任尚鹏,联系电话:0912-7960266,邮箱:813285367@qq.com)。
从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5日,各镇(办、中心)、县市场监管局与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的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签订餐厨废弃物回收协议;各镇(办、中心)要将签约情况报县市场监管局,由县市场监管局向未签约的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下达通知书,责令其5日内到县市场监管局完成委托收运协议的签订,确保签订率达100%。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2月16日- 2019年2月28日)。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在餐饮企业自查的基础上,针对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重点单位,集中时间和力量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对餐饮企业和个人随意倾倒、私拉乱运、非法买卖餐厨废弃物和使用餐厨废弃物制造地沟油、喂养畜禽及不配合统一收运等行为进行查处,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个人和单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长效管理阶段(2019年3月1日以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组织开展验收和“回头看”工作,总结交流经验。2019年3月1日以后转入长效巩固阶段,各责任单位将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构建以“回访”和“监管”为主要内容的长效管理机制,有重点、有计划的对已整治的餐饮企业进行定期复查与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各行业监管部门通报,按照各自职责查处,防止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出现反弹,努力巩固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各责任单位要提高对该项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细化工作方案,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责任单位要通过电视、网络和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市民、特别是餐饮服务单位及从业人员,广泛宣传餐厨废弃物管理的目的、意义和具体内容,增强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企业、单位及从业者的法律意识、环保意识,建立社会公众的监督举报制度,支持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餐厨废弃物监督管理工作。
(三)巩固整治成果,落实长效管理。各单位要在联勤联动、综合执法的基础上,坚持集中整治与落实长效相结合,将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来抓,注重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经验总结,完善工作举措,不断健全餐厨废弃物长效管理机制。
(四)规范信息报送,及时反馈动态。为全面掌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请各责任单位于每周五前将本周餐厨废弃物整治工作动态情况,以电子版方式报送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办公室(联系人:任尚鹏,联系电话:0912-7960266,邮箱:813285367@qq.com)。各责任单位于2019年2月28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附件:佳县餐饮店餐厨废弃物处置排查表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0日
附件
佳县餐饮店餐厨废弃物处置排查表
序号 | 餐饮店名称 | 地理位置 | 店长/经理 | 联系电话 | 餐厨排污系统是否接入城区污水管网 | 餐厨固体废物处置时间 | 餐厨固体废物处置位置/方式 | 餐厨固体废物处置数量 | 被排查人签字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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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检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0日印发
共印1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