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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县2020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5-21 16:44    浏览次数:次         文号:佳政办发〔2020〕6号

各镇人民政府、佳州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佳县2020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日               


佳县2020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聚焦“两不愁三保障”中义务教育有保障,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控辍保学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不断巩固提升控辍保学成果,确保全面高质量完成控辍保学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控辍保学是教育脱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是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基本要求,是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口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建立公安、教育、乡镇等部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夯实“七长”责任,不断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积极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参与控辍保学工作,全面提升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控辍保学联保联控责任和“七长责任制”,切实保证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保障有学上、上得起学。全县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

三、组织机构

加强全县控辍保学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政府办、公安局、财政局、教体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扶贫办、残联、教育督导室、各镇(办、中心)为成员单位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由崔东卿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部门职责

(一)县公安局:负责全县户籍信息核查比对工作。通过“户籍基础信息库”“省扶贫大数据平台”和“学籍管理系统”认真核查比对户籍信息,针对疑似失学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问题,联合乡镇、村组、家长等共同协调确认,彻底解决双重户口、死亡未销户、失踪失联等情况。督促无身份证号的适龄儿童少年办理入户手续、身份证信息有误的适龄儿童少年及时更正身份信息。对扰乱学校秩序,侮辱殴打导致学生失学的人员依法严肃处理;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县教体局:负责全县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实施。落实好县内学校控辍保学任务,充分利用“学籍管理系统”全面加强学籍管理,做到“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建立健全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台账,关注留守儿童少年和残疾儿童少年,指导学校做好留守儿童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和重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

(三)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依法履行教育督导职能,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控辍保学专项督导,对各镇(办、中心)、相关职能部门、学校控辍保学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四)县民政局:加强对弱势适龄儿童少年的救助和关爱,确保学生不因贫困失学或辍学。

(五)县司法局:配合指导学校做好法制宣传教育,依法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向社会广泛宣传控辍保学的相关法律法规。

(六)县人社局:对企业、个体经营户等用工单位进行检查,对非法招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厉追究其单位或个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七)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县人社局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对非法招用童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八)县文旅局:协调相关部门依法治理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查禁、查封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各类出版物、文化娱乐项目和活动场所,不断优化、净化校园周边文化娱乐环境。

(九)县残联:负责全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统计,建立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残疾档案,为其办理残疾证,落实惠残政策,配合教育部门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

(十)县财政局: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的资助力度。

(十一)县扶贫办:做好贫困户子女信息统计和更新,协助教育部门做好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的控辍保学工作。

(十二)县卫健局: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做好卫生防疫知识的宣传教育,重点做好常见病、传染病的防治教育,对残疾失能的儿童少年进行医学鉴定,提供医疗救治。

(十三)各镇(办、中心):对本辖区控辍保学工作负主要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镇(办、中心)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建立健全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台账,精确掌握辖区建档立卡学生就读情况,重点监测辖区户籍县外就读学生入学情况。指导村组依法履行控辍保学职责,督促监护人按时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积极开展控辍保学政策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责任落实,明确控辍职责。严格落实县级人民政府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主体责任,全面夯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各部门要明确控辍保学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按照行政、教育双线控辍保学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协调配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考核问责。县政府要加强控辍保学专项督导检查,将控辍保学检查纳入相关部门、镇(办、中心)、学校等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严格落实控辍保学“一票否决”制。对控辍保学履职不力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进行严肃追责。

(三)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各镇(办、中心)要广泛宣传实施控辍保学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目标任务,努力争取社会团体、学生家长对控辍保学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积极总结控辍保学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提升控辍保学质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