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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排查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12-17 09:17    浏览次数:次         文号:佳政办发〔2019〕49号

各镇人民政府、佳州街道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要求,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中住房安全有保障这一目标,助力我县顺利完成今年的脱贫摘帽任务,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配合省住建厅派驻工作组开展农村住房安全排查认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为确保2019年8月底完成排查认定工作。各镇(办、中心)要指定专人负责协调配合排查认定

组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同时抽调村干部成立村工作组,全力协调农户配合排查认定组开展住房安全排查认定工作。

二、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开展排查认定工作期间,各镇(办、中心)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加强管理,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一是各镇(办、中心)要做好排查认定组人员的食宿安排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收取伙食费,伙食费将由县住建局统一结算。二是工作期间严禁饮酒;严禁私自外出,排查认定组人员确有特殊事情需外出时必须经辅导员批准后方可外出,各镇(办、中心)需及时登记并上报县住建局。

三、认真负责,扎实工作。各镇(办、中心)要认真审核贫困户住房安全排查认定结果,确保数据准确、真实。属于安全住房的统一评定为A级或B级,属于C级或D级的及时上报县危改办进一步核实。经核实确实属于危改对象的,及时上报县住建局给予解决。同时,各镇(办、中心)要认真做好相关表册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留存完整。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