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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近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12-17 09:17    浏览次数:次         文号:佳政办发〔2019〕47号

各镇人民政府、佳州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近日,国家应急部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针对我省多地出现的洪涝和地质灾害问题,先后作出批示;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监测预警、隐患排查,提前防范,及时处置,防止灾害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当前,我县已进入“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局地短时强对流天气仍将持续,风雹、洪涝、滑坡等灾害形势仍不容乐观,为贯彻中省市县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全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后期副热带高压西伸北抬可能引发一系列异常极端天气。8-9月,降水偏少1-2成,秋淋开始时间较常年偏早,强度偏强,易出现对流天气,加上前期部分地区雨水较多,土壤饱和,极易引发地质灾害等多种灾害。各镇(办、中心)、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的原则,夯实责任,细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镇(办、中心)主要负责人要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总责,严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防灾减灾救灾责任体系。要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夯实各级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机制,努力形成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强大合力,最大程度减轻灾害风险和损失。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困难新问题。要严肃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工作中出现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疏于监管等情况。对因工作不力、应急处置不及时,造成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严重失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的,将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全面排查隐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各镇(办、中心)、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安排对本辖区、本行业范围内灾害风险隐患进行系统排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要以中小流域河道行洪、城镇低洼内涝,水库、淤地坝、尾矿库等防洪重点区域安全渡汛和丘陵沟壑区山洪地质灾害为重点,突出村镇、医院、学校、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和水利、电力等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受雷电影响的易燃、易爆和危化品仓库等重要区域,做到逐村、逐户、逐单位拉网式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各镇(办、中心)作为自然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广泛动员群众开展灾害隐患排查;排查结果要造册登记,并提出防范整改措施,上报至县级行业主管部门。由县应急局牵头,会同县资源规划局和县水利局等部门对各镇(办、中心)自然灾害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督导,指导各镇(办、中心)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和应对各种灾害的准备工作。

三、加强监测预警,全力做好群测群防工作

各镇(办、中心)、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灾害性天气过程的监测预警预报工作,高度关注灾害群发、链发现象,密切跟踪和监视各类自然灾害的发生、发展,切实加强河流、水库水位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监控,强化局地突发性灾害天气引发的洪涝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应急管理、资源规划、水利、住建和气象等灾害信息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认真做好雨情、水情、汛情和灾情的趋势分析与研判。要建立自然灾害风险隐患群众报告奖励制度,广泛发动村组群众积极参与本辖区及自身和周边的自然灾害监测和防治。要充分利用多种手段,及时准确发布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特别是临近预测、准确预报预警,及时提醒社会公众防灾避险。

四、强化应急处置,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各镇(办、中心)、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应急管理、资源规划、水利、林业、住建、气象和消防救援等部门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尤其要妥善安排好双休日和节假日的值班带班工作,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险情、灾情,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要密切关注灾情发展趋势,视情况及时启动各类救灾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抢险救援。要制定“防、撤、抢”方案,及时转移危险区域群众,及时调运发放救灾物资,及时下拨各类救灾资金,抓紧做好灾毁道路、电力、通信、供水等基础设施的抢修抢通以及卫生防疫工作,保障灾区尽早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要深入了解受灾群众实际需求,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每家每户,面对面地做好群众安抚工作,确保灾区社会稳定。

五、加强宣教力度,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各镇(办、中心)、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等媒体,持续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特别要加大灾害多发区、农村偏远地区、城镇外来人口聚居区和地质灾害风险区的宣传力度,向社会公众尤其是中小学生、村(社区)居民、务工人员、工矿企业职工等广泛普及灾害风险、自救互救、避险逃生等知识,切实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切实做好灾情信息发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注。

各镇(办、中心)要将落实情况于8月23日前报县应急局,由县应急局汇总后报县政府。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