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认真贯彻《榆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做如下安排:
一、受理时间
7月1日——9月30日(节假日正常休息)
二、操作流程
学生自行登录https://sls.cdb.com.cn(注册、登录后新增2019—2020学年贷款申请,并将填写正确无误的申请表导出打印,家庭住址详细至门牌号)。
三、在线申请完成后,将相关材料交县资助中心 (具体资料在佳县教育微信平台查阅)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交验材料列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是否 原件 | 份数 | 备注 | |||
社会考生(必须具备其中一种条件:1、建档立卡户;2、低保户;3、孤儿、残疾人或单亲家庭;4、其他原因造成的贫困。) | 2019年新生(经过预申请的学生)申请 | 在校生(经过预申请的学生)首次申请 | 在校生续贷申请 | ||||
1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 原件 | 1 | 1 | 1 | 1 | 系统打印 |
2 | 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 | 复印件 | 2 | 2 | 2 | 2 | 出示原件验证 |
3 | 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 | 复印件 | 1 | 1 | 1 | 1 | 出示原件验证 |
4 | 高校<录取通知书> | 复印件 | 1 | 1 | 出示原件验证 | ||
5 | 高校就读学生证 | 复印件 | 1 | 1 | 出示原件验证 | ||
6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未经过预申请的学生提交) | 原件 | 1 | 交原件1份 |
1.首次贷款学生均需要进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2.未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认定采取借款学生本人书面承诺,携带认定申请表和其他资料来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申贷手续;3.借款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时,应与共同借款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同时前往佳县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4.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做年龄限制。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5.申请贷款学生申请表中家庭住址详细到门牌号并提供4个不同、长期畅通的电话号码;6.为进一步推动教育扶贫工作,精准掌握学生信息,落实精准资助政策,借款学生需到户籍所在镇(办、中心)中心学校登记个人信息。
办理地点:佳县教育局26号办公室(集中办理期间地点在佳县第一职业中学)。
联系电话:0912—6732060 0912—6723501
具体安排表见附件。
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6月18日
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集中办理安排表
为了确保助学贷款工作顺利、便捷、快速办理,避免办理人员过度集中,2019年实行划片分时段办理,请各位家长、学生严格按照安排时间办理。
办理时间 | 办理对象 | 办理乡镇 | 地点 |
8月5日 | 在校大学生 | 佳芦镇 | 佳县黄维蕾学校 |
8月20日 | 新生 | ||
8月6日 | 在校大学生 | 通镇 | |
8月21日 | 新生 | ||
8月7日 | 在校大学生 | 王家砭 | |
8月22日 | 新生 | ||
8月8日 | 在校大学生 | 大佛寺 康家港 | |
8月23日 | 新生 | ||
8月9日 | 在校大学生 | 刘国具 朱家洼 方塌 上高寨 | |
8月26日 | 新生 | ||
8月12日 | 在校大学生 | 峪口 木头峪 店镇 | |
8月27日 | 新生 | ||
8月13日 | 在校大学生 | 乌镇 | |
8月28日 | 新生 | ||
8月14日 | 在校大学生 | 螅镇 | |
8月29日 | 新生 | ||
8月15日 | 在校大学生 | 坑镇 | |
8月30日 | 新生 | ||
8月16日 | 在校大学生 | 官庄 朱官寨 兴隆寺 | |
9月2日 | 新生 | ||
8月19日 | 在校大学生 | 刘山 金明寺 | |
9月3日 | 新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