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 首页
- >>
- 政府信息公开
- >>
- 三大攻坚战领域信息公开
- >>
-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 >>
- 正文
各有关镇(办、中心)、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范化解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意见》(中办发[2020]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提出重大决策必须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按照市委政法委、县考核办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要求,年内计划新开工的重点项目,必须做到应评尽评。为了切实推进今年我县重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根据县发改局提供的《佳县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今年我县计划新开工佳县通镇天然气工程项目等29个重点项目,共涉及1个镇和15个单位。所涉镇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迅速成立稳评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稳评工作人员,提前介入项目实地,深入开展风险调研,力争把各类风险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我县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二、加快进度,切实推进
2020年第一季度已结束,所涉镇和单位要尽快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五月中旬将评估计划以及联络员报县委政法委,以便统计上报。项目的评估、分析报告按计划报送县委政法委备案审查。项目主管镇和单位没有能力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尤其涉及新征土地、易燃易爆或周边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项目,可以委托市委政法委组建的机构库中的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评估。
三、夯实责任,加大问责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主管镇和单位对评估过程和评估结果负责。每年年底市委政法委将对县市(区)年度重点项目的风险评估报告进行逐一审核,省委政法委进行抽样审核。如果发现有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评估或不进行评估就开工实施的,造成重大公共财产损失或者重大社会影响等后果的,将按照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联系电话(传真):0912-6721117
佳政法发〔2020〕13号 附件:佳县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一览表.xls
中共佳县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