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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及白云山庙会期间安全 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7-04-27 10:03    浏览次数:次         文号:佳安委办发﹝2017﹞8号

 

  

各镇人民政府、佳州街道办,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四月八白云山庙会、“五一”节日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4月25上午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五一”及白云山庙会期间全县安全稳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切实做好“五一”及庙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五一”白云山庙会期间,全县道路交通客流物流增大极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各镇(街道办)、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安全事故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五一”白云山庙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亲自研究部署本区域、本部门“五一及白云山庙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并组织力量深入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针对薄弱环节,严密制定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

(一)县交警队负责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严防不具备从业资格人员违章驾驶,严防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严禁超载、超客、超速,杜绝在城区主要场所、关键段,特别是剧院周围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要及时清理各种障碍,及时疏通拥堵车辆,特别是临近白云山景区的道路,要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各种违规违法行为,确保车辆和行人的安全畅通。对农用车辆载客拉人等现象,各镇街道办、各派出所要协助交警,在本辖区内加大检查力度。重点是对庙会期间的县乡村三级道路和偏远山村的检查。

    (二)公安负责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庙会期间的重要景点、街道、宾馆、酒店、饭店、公共聚集场所及娱乐场所的消防治安进行整顿,并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合理疏导群众,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发生。

(三)交通负责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节日期间所有渡口、沿黄船舶、游艇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不符合安全营运条件的游船和运输船只坚决封存,确保水安全。

(四)食药局负责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县内饭店、超市、农贸市场进行检查,重点针对肉食品、饮料等,确保饮食安全。卫生局要组织县医院、红会医院做好伤亡事故、中毒事故的急救准备工作。

(五)消防队负责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庙区的各个景点进行全面检查,庙会期间一律禁止点香烧纸燃蜡烛,同时加强对各个电线线路的巡查,防止老化短路,并及时配备好灭火器、灭火沙、水等灭火用口,确保安全无事故。

(六)文广局负责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对白云山景区的建筑物进行详细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当场整改不了的,必须设置、悬挂明显安全警示牌,同时制定时间表限期整改。对于过于拥挤的路段,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开辟便道,有效分散人流。并对庙区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切实提高安全管理及应急处置能力。

建局负责牵头,相关单位配合。重点检查天然气计量表、入户管道、阀门安装位置、距离的检查,切实消除隐患;加大对液化气、天然气等为火源的火锅餐饮行业用气安全进行检查,严防引发火灾、爆炸和煤气中毒等事故,确保万无一失。

)其余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就本行业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排查,并搞好与其他部门的协同配合,确保庙会期间不发生事故。

四、要强化值守,切实提高各类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镇(街道办)、各部门和各单位特别是峪口便服务中心要完善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储备,加强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要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畅通信息渠道,确保遇有紧急情况能快速反应,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隐患)举报电话:6724282

 

 

                       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