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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做好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8-04-25 10:15    浏览次数:次    

各镇人民政府、佳州街道办,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安全工作部署,切实抓好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安全生产保持平稳态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今年以来,我安全生产形势总体比较平稳未发生较大以上及社会影响恶劣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但我们应清醒的认识到,随着二季度的来临,气温逐渐回升,冬冻春融、雨水天气逐渐增多各行业企业复工生产或生产进入旺季,加之五一“端午小长假旅游高潮和白云山庙会期间我县车流人流量猛增等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高发。为此,各镇、街道办、各部门要必须时刻保持高度的警觉,充分认识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采取更加有效有力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分别交警队交通局牵头负责,相关单位配合交警队要针对二季度道路交通特点,重点整治超载、超客、超速,严厉打击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做好特殊时期重要时段的交通管制和疏导工作,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严禁非专用校车用于接送学生各镇街道办要配合交警队继续狠抓农用车辆非法载客现象交通局、公路段按照职责,督促运输企业严格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落实0至5时客运班车落地休息制度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化学品乘车要对各自管辖路段进行一次彻底检查,重点是排查治理危险路段和塌方路段隐患,特别是存在落石的隐患的路段,要加大排查治理力度,做好交通管制。各镇街道办要对辖区内通村公路进行彻底排查航运站要加强对渡口、渡船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由县安监局牵头负责,相关单位配合。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检查企业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生产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安全防护工作落实情况,要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环节入手,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设备使用、有无超期;特别是生产经营易燃易爆、剧毒等关键场所要实施重点检查,严防火灾、爆炸、泄漏中毒事故发生烟花爆竹重点检查经营、储存、废弃等环节隐患,防火灾、防爆炸等情况;严查批发企业和经营者超量储存、违规经营,确保烟花爆竹行业安全无事故。非煤矿山重点检查企业有无非法违法运行、相关制度是否健全、矿石、粘土等矿产资源开采是否安全规范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非煤矿山企业

(三)地质灾害安全监管。由县国土局牵头负责,相关单位配合。重点对全县地质灾害易发点进行全面检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和预报预警机制,不断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的自身防范意识,完善地质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反应能力,提前做好群众避灾防灾工作。确保不发生地质灾害事故。

)建筑施工燃气安全监管由县住建牵头负责,相关单位配合。重点抓好节后复工前在建项目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严格落实复工验收制度。要重点排查在建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措施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以及高层建筑施工隐患整治情况。燃气重点检查天然气计量表、入户管道、阀门安装位置、距离的检查,切实消除隐患;加大对液化气、天然气等为火源的火锅餐饮行业用气安全进行检查,严防引发火灾、爆炸和煤气中毒等事故,确保万无一失。

)民爆物品安全监管。由县公安局牵头负责相关单位配合。督促民爆企业切实抓好民爆器材库的安全管理,重点检查民爆物品库存、库区设施、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安全状况;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倒卖、转借民爆物品等违法行为。

)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管由县工贸局牵头负责,相关单位配合。重点检查油气长输管道有无占压情况,两侧构建物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员工安全培训、日常巡查等是否落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厉打击人为破坏油气管道行为,确保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的绝对安全。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由县消防队牵头负责,相关单位配合。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深入排查火灾隐患,对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未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防火应急预案,对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不完善、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或关闭。加强对学校、KTV网吧、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超市、外来人群租房、高层和地下建筑等公众聚集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特别要强化对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及林区的消防安全检查。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质监局牵头负责相关单位配合。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是否经过年检,是否有超限和带病运行情况,操作人员是否经培训持证上岗;检查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止运行,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达不到安全条件的,要坚决停止运营。

)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监管教育局牵头负责相关单位配合。重点围绕校舍危房整治、学校疏散通道和防火安全开展检查,严防发生拥堵、踩踏、火灾和食物中毒等事故。坚决查处私自营运车辆接送学生,认真排查校园周边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严防人员事故发生。

各镇人民政府、佳州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组织辖区做好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宗教、电力、卫生、食药、林业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从行业实际出发,认真组织安排好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三、全面推进安全发展模范乡镇创建工作

根据《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继续开展安全发展模范乡镇(街道办)创建工作的通知》(佳政办发〔2018〕16号)文件安排,今年我县确定大佛寺、康家港、兴隆寺、官庄、上高寨5个便民服务中心为我县2018年度安全发展模范乡镇创建达标单位。按照市安委办安全发展模范乡镇创建工作验收时间安排,我县划定4月份至5月份为各镇创建时间;6月份至8月份为各镇对照《榆林市安全发展模范乡镇(街道办)认定标准进行自查自纠,查漏补缺时间;8月份至9月份为县安委办对各镇模范创建工作进行初评,并上报市安委办时间;10月份为市安委办组织工作组进行逐一验收时间。各创建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必须亲力亲为,及早做周全的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加大财力物力的投入,指定专人负责创建工作,确保我县2018年创建任务圆满完成。2016、2017年创建达标的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也要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填补新的硬件软件,巩固创建成果。

    四、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清明节假期将至,“五一”、“四月八庙会”即将来临,届时,我县道路交通客流物流增大,极易引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各镇、街道办、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研究部署本区域、本部门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并组织力量深入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针对薄弱环节,严密制定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扎实做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

各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扎实做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整治,要成立相对固定的检查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全面督查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停产整顿、

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措施,确保打出成效。

    六、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今年6月份是全国第十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期间,各街道办、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全县的统一安排部署,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性广、实效性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针对企业复产复工时期招收大量新工人和工人流动性大的特点,做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要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尤其是企业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七、强化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

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检查值班工作,解决值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和重要岗位双值班等制度。要做到通信畅通,主要领导和带值班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要选派政治敏锐性高、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有较强综合分析能力和协调处置能力的人员担负值班工作,不得安排无关人员顶班,特别是值班人员要熟悉值班工作各项流程。      

 

 

                              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