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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民政府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的通知
榆政发〔2016〕39号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17-04-11 15:47    浏览次数:次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现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的通知》(陕政发〔2016〕38号)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深化认识
      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是有效缓解实体经济企业困难、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陕政发〔2016〕38号文件明确了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是推进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的重要指南。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推进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担当,全面组织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增强经济可持续发展动力。
      二、夯实责任分工
      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政策措施涵盖领域广、工作链条长、工作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各县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把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作为常态化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陕政发〔2016〕38号文件已经明确了每一项降成本政策的省级责任部门,市级相对应的部门即为我市落实该项政策措施的牵头责任部门,其他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配合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共同牵头的,列第一位的部门牵头,其他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涉及价格方面政策落实由市物价局具体负责。
      三、形成工作合力
      各项工作牵头单位要抓紧细化政策措施,形成具体的工作方案,做到有量化目标、有明确分工、有时间进度、有保障措施,并切实抓好推进落实工作;各配合单位要主动做好与牵头单位的沟通协调,积极提出政策意见,合力推动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区、各部门的具体落实方案要于11月25日报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备案,此后每月20日前报送降成本行动工作总结。市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四、狠抓督查落实
      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是本地区、本领域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加强对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各项工作的督促落实,开展专项督查,跟踪政策落实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效果评估,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不断充实完善政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要共同牵头做好专项督查工作,适时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市政府。
      联系人:市发改委  姬宇翔  电  话:3282739
      邮  箱:328273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