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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2-01 12:30    浏览次数:次    作者:高鑫     文号:佳政财扶贫发〔2021〕2号

关于拨付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关于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有关规定佳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1年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佳脱贫发〔2021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涉农整合资金81.24万元拨付你们(从2020年回收整合资金中支出见附表),其中产业发展81.24万元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要严格按照《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农〔2017〕57号)中共佳县县委办公室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佳办字202035文件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项目计划使用资金;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程序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严格实行项目公示制和质保金制度;严格开支范围和补助标准。

二、要及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提高资金报账进度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各有关主管部门,项目资金有结余时要上报佳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由指挥部统一重新安排,不的擅自安排。     

四、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支付。

                                  


佳县财政局

202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