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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0年涉农整合资金来源的通知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11-10 11:33    浏览次数:次    作者:高鑫     文号:佳政财扶贫发〔2020〕39号

 

关于调整2020年涉农整合资金来源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陕财办社〔2020139号)文件中规定,将(陕财办社〔2019220号)文件下达的用于涉农整合中央危房改造资金924.99万元,由省财政厅调减收回,所产生的资金缺口调整从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陕财办建[2020]212号)中支出。所有项目资金用途金额不变、科目不变。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要严格按照《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农〔2017〕57号)中共佳县县委办公室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佳办字202035文件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项目计划使用资金;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程序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严格实行项目公示制和质保金制度;严格开支范围和补助标准。

二、要及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提高资金报账进度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各有关主管部门,项目资金有结余时要上报佳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由指挥部统一重新安排,不的擅自安排。   

 

佳县财政局

202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