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 县 财 政 局
关于拨付2019年涉农整合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省市关于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有关规定及佳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佳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的通知》(佳脱贫发〔2019〕21号)和佳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佳脱贫发〔2019〕3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涉农整合资金15万元拨付你们(从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的通知》(陕财办教〔2019〕209号)中支出),其中基础设施资金15万元。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要严格按照《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农〔2017〕57号)和中共佳县县委办公室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佳办字〔2019〕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项目计划使用资金;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程序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严格实行项目公示制和质保金制度;严格开支范围和补助标准。
二、要及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提高资金报账进度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各有关主管部门,项目资金有结余时要上报佳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由指挥部统一重新安排,不的擅自安排。
四、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支付,支出经济科目“50399其他资本性支出”。
佳县财政局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