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18年公共卫生补助资金311.07万元,专项用于附表所列各项工作。
请按国库集中支付相关程序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财政资金支付行为》(佳政财发[2014]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加强资金管理,统筹安排,专款专用。
佳县财政局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