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财办社〔2017〕318号文件精神和佳劳市〔2017〕26号函的意见。经研究,现下达2017年第四季度公益性岗位补贴531.94万元。
请严格按国库集中支付相关程序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支付行为》(佳政财发〔2014〕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
附件: 2017年第四季度公益性岗位补贴汇总表
佳县财政局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