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1-4月农村贫困人口医后救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9-02-15 15:29 浏览次数:次 作者:佳县财政局 文号:佳政财社发〔2018〕56号
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361010):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佳政民〔2018〕52号函的意见。经研究,现下达2018年1-4月农村贫困人口医后救助资金118.3164万元,年终功能分类列“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支出”科目,经济分类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支出”科目。
请严格按国库集中支付相关程序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支付行为》(佳政财发〔2014〕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
附件:资金支出明细表
资金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支出资金文号 |
金额 |
合计 |
陕财办社〔2017〕139号 |
22.532897 |
118.3164 |
陕财办社〔2017〕272号 |
6.3 |
|
榆政财社〔2018〕78号 |
89.483503 |
佳县财政局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