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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临时救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10-14 15:56 浏览次数:次 作者:高鑫 文号:佳政财社发〔2020〕8号
佳县财政局 佳县民政局
关于下达临时救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中心)):
为了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疫情期间困难家庭生活,经财政局和民政局紧急研究决定,下达各镇临时救助资金50.6万元,专项用于疫情期间生活出现困难家庭的生活支出。年终功能分类列“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科目经济分类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支出”科目。
严格按国库集中支付相关程序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支付行为》(佳政财发〔2014〕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
佳县财政局 佳县民政局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