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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11-11 16:45    浏览次数:次    作者:高鑫

原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佳县药监局主要职责是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对辖区内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承担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中、省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规划。

(二)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三)监督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有关的信息。
(四)负责化妆品卫生许可、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初审及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
(六)监督执行药品的国家标准;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工作;监督执行医疗器械产品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负责核发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七)监督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生产质量、经营质量、中药材种植质量管理规范及医疗机构药剂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
(八)监督指导药品检验机构开展工作;监督抽验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及医疗机构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
(九)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特种药品、卫生材料、制药机械、医药包装材料、药用中间体和辅料等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药品零售企业资格核准和许可证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全县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

序号

单位名称

1

原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本级(机关)

2


3





      三、
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实现“杜绝发生Ⅲ级以上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控制发生Ⅳ和非级别食品安全事件和药械安全突发事件”(未发生非级别食药安全事件)的目标。按照监管工作“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服务经济”的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为引领,坚持严字当头,坚持问题导向,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持续发力打击食药违法行为,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水平。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包括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机关,实有编制16个,实有人员10人,一正俩副局张。佳县食品药品稽查队,实有编制14个,实有人员23人,一正一副队长乡镇所实有编制63个,实有人员28人,离退休人员12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552.90万元,上年支出结转0万元,本年度决算支出552.90万元,本年度收入较上年减少7.3%,主要原因是节约经费支出。

2、本年度收入55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2.9万元,其它收入0万元。

3、本年度支出55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3.8万元,项目支出9.1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552.90万元,上年支出结转0万元,本年度决算支出552.90万元,本年度收入较上年减少7.3%,主要原因是节约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3.8万元(人员经费497.5万元;公用经费46.30万元。);项目支出9.1万元。较上年减少7.71%,主要原因是节约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54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97.50万元(工资154.60万元、津贴272.70万元、养老保险31.40万元、职业年金15.70万元、医疗保险2.20万元、住房基金20.9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6.30万元,(办公费4.50万元、印刷费9.40万元、水费1.20万元、电费2.10万元、邮电费1.10万元、取暖费2万元、差旅费7.50万元、租赁费7.20万元、培训费2.40万元、劳务费1.10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3.50万元、其它交通费4.30万元)较上年增加42%,主要原因是专项检查增多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3.5万元,较上年减少2%。其中无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3.5万元(1台),较上年减少2%,主要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规定,对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从总量上和单台消耗上进行压减。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比上年无增减,分析增减原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万元,比上年减2%主要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规定,对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从总量上和单台消耗上进行压减。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支出0万元(如没有支出填0),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原因。

2、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培训费支出2.4万元,较上年增加79%,主要原因是省市专项培训增多。

3、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管理绩效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1个,涉及资金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30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附件: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