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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佳县安监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11-04 16:35    浏览次数:次    作者:高鑫

原佳县安监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全区安全生产规划和规程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监督乡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牵头组织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牵头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
    3、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全县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和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负责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负责调查处理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4、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5、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新建、改造、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情况。
    6、负责相关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和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7、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工作;指导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推广。
    8、监督管理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牵头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信息统计以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相关统计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0、根据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本部门2019年拟划转至佳县应急管理局,相关内设机构随之调整。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1个下级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原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

佳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二、2018年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狠抓安全责任落实

    年初,县政府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会上,常委副县长传达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表彰奖励了我县上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今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分别与20个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和16个行业主管部门签订和下达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专项任务书。各镇(办、中心)、各部门也与本辖区或分管的企事业单位层层签订了责任书,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村到户,到岗到人,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监管网格责任体系,为助力全县追赶超越目标实现,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狠抓隐患排查治理

按照季度先后顺序并结合全国全省两会、白云山“四月八”庙会、“五一”“十一”期间、安全生产“四项攻坚”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等工作,我局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估研判,安排部署,重点对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领域进行了认真排查治理。全县累计排查出安全隐患1921处。目前,已有效治理安全隐患1845处,66处安全隐患正在治理当中,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75份,下发临时查封决定书88份,拘留3人。

    三、狠抓打非治违工作

危险化学品方面:结合《佳县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方案》和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一是对全县的加油站开展排查,共检查加油站18家,下发隐患整改指令书12份,对佳县沿黄石油加油站无证经营行为进行了查处,封存其设备;二是对佳县亿达化工有限公司非法调试行为进行了查处,给予其停止供电,并处罚款1万元;三是通过了佳县金明寺镇加油站、佳县农通东方红加油站有限公司、康家港腾达加油站竣工验收评审。四是通过了佳县通镇泰峰LNG加气有限公司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五是通过了长庆油田榆3井区8口井综合征治理项目(米111井和双114井)、长庆运输分公司天然气压缩液化项目(米46气井)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六是邀请第三方公司对陕西有色天宏瑞科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所储存、使用的二氯氢硅、氢气等危险化学品进行评估,确定为一级重大危险源,对其气体成套装置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并督促其完成了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七是对上高寨高家后寨村非法生产二硫化碳企业、通镇闫家坬村佳县佳和涂料加工厂、佳县方塌镇马岔村废旧轮胎非法提炼焦油窝点进行了取缔。非煤矿山方面:一是对乌镇采石场、通镇采石场非法开采行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督促办理相关手续,并处罚款;二是对佳县兄弟石料厂安全生产许可过期仍继续生产经营行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督促尽快重新办理许可手续;对通镇宏盛一条龙机砖厂违规生产作业导致发生安全事故进行了处罚;督促佳县正义石材厂办理安全生产许可,目前已受理;三是对全县油气钻探点进行了摸底排查,共有探点37个,涉及钻探企业3家24钻探队,目前有13个队进行了外协登记。四是共检查企业24家(含油气钻探企业),发现安全隐患45处,下发限期指令书35份,做谈话笔录10份,罚款6.1万元。烟花爆竹方面:烟花爆竹行政许可60个经营网点,取缔违规储存烟花爆竹1家,没收鞭141卷,烟花378枚,电光炮72盘,擦炮摔炮1174盒,下发指令书27份,做谈话笔录1份,吊销许可证1家;9月19日,对前期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32种1580盒(组)进行集中销毁职业病防治方面:共计检查企业13家,发现各类职业卫生问题20项,当场责令整改17项,限期整改3项,警告3家。工贸行业方面:认真组织开展了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佳县榆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佳县明富商砼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未持证上岗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督促办理相关手续;对佳县陕西陕北红枣业科技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证件过期行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督促尽快重新办理相关证件;共检查工矿商贸行业企业9家,发现安全隐患6处,下发整改指令书6份,已整改6家,制作现场检查记录4份

四、狠抓安全宣传教育

今年,我局强力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投资43万元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其中15万元用于方塌镇、刘国具镇、朱家洼镇安全示范点创建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25万用于新设置(更换)辖区主要道路、重点地段安全宣传牌,购置各类安全宣传品,2万元用于元宵节等文艺演出宣传,1万多用于短信宣传。

    (一)平常宣传教育活动。我局狠抓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一是正月十五元宵节传统文化活动期间,安监局主办,凌云路社区具体承办,组织元宵节文艺秧歌宣传队,宣传安全知识。二是在县城影剧院广场架设拱桥,开展了新修订《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宣传咨询活动。三是在县政府六楼会议室,举办了新修订《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讲会,参会的有乡镇安监办工作人员、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业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等100多人,并给与会人员发放宣传用品。四是市安全生产宣传教中心在我县开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巡回宣讲会,参会的有在家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镇(办、中心)班子成员、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班子成员、县安监局全体人员,并给与会人员发放宣传用品。五是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两项攻坚行动督查会等重要会议,在佳县电视台进行宣传报道,在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经常性的宣传。六是县安监局举办《佳县安全》简报,每年出版4期,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季度宣传。七是12月13日,县安监局聘请安全专家,对全县安全监管干部及危化、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工贸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共计130多人进行了培训,并发放安全宣传用品及书籍。

(二)安全月宣传活动。一是制定出台《佳县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万里行”活动方案》(佳安委会发〔2018〕4号)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主题、时间、组织机构,并提出了相关要求。二是成立了以主管县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各镇(办、中心)、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也要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宣传活动。三是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6月1日在佳县电视台发表了安全生产月动员讲话。四是县电视台、广播电台、影剧院电子显示屏开辟了安全宣传专栏,集中宣传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报道了先进典型和做法、宣传了安全知识、播放了公益广告。五是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常年分别向手机用户发送了安全公益短信,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氛围。六是团县委牵头,县安监局配合,组织开展“青年安全示范岗”活动,选出符合条件的企业3个,已报市团委。七是6月14日,佳县宏远天然气有限公司在县城体育场进行了安全知识有奖问答宣传活动。八是6月19日,省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平台培训组来我县为全县危化、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和安监局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培训,并给与参加培训人员发放宣传用品九是6月20日上午,由县安委会组织,安监、公安、交通、交警、消防、电力、运管、质监等单位参加,在县城影剧院广场架设拱桥,开展了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知识宣传咨询活动。期间各单位共接待群众咨询1000多人次,散发安全传单3000多份,安全宣传手提袋1000多个、手扇1000多个,围裙1000多件、雨伞600余把,油笔2000多支,安全宣传读本3000余册,摆放安全展板20多副,佳县宏远天然气向群众讲解天然气使用知识。十是5月11日至今日,县安监局组织安全监管干部深入榆能盐化有限公司、木头峪镇李家洼小学、螅镇曹家沟村、上高寨后寨村等地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为企业职工、群众、学生发放公民生产生活安全读本6000余本,发放雨伞、围裙、油笔等安全宣传用品10000多件,解答咨询群众600余人。十一县教育局组织开展了全县中小学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十二是陕西有色天宏瑞科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举行了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佳县国土局举行了地质灾害“防、抢、撤”避险演练活动。

通过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了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增强了各级各部门领导、企业员工和群众的安全责任心,形成了全社会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安全宣传格局,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促进了全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为推动佳县实现“三大目标”和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五、强化考评督查、应急值守和事故查处工作

一是为适应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新要求,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落实,我县进一步强化考评督查工作,采取季度两督查一考评、季点评的方式进行。截止目前,我县对各镇(办、中心)及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进行了三次考评,将三次考评结果进行排名,并全县予以通报。二是进一步强化对特殊时期、重要时段的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特殊时期、重要时段执行双休日上班制,确保信息畅通;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在发生事故后,能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妥善处置事故。三是严格按照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严格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对榆林市春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土建N6标段“3.25”人员坠落事故、佳县通镇南沟岔采石场“4.03”车辆伤害事故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对榆林市春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罚2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建议公司内部处理;对通镇南沟岔采石场负责人罚款4万元,对通镇政府相关责任人建议县纪委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通镇党委政府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处分,责令通镇南沟岔采石场停止开采。目前,两起事故均在规定的时间内结案。

综上所述,安监局2018年度共计罚款31.1万元。

六、党建及扶贫工作

(一)党建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党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建工作精神,积极开展工作。一是出台《安监局党支部2018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年党建工作目标和任务;出台《关于调整安监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调整了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二是按照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干部集中35次,做学习笔记约22万字,撰写心得体会51篇,撰写调研报告4篇;组织3名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了县委组织部组织的培训活动。三是组织召开3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共查摆出问题15条,已整改到位;四是组织开展干部作风整顿工作,召开会议3次排查出问题归纳为5条,撰写个人作风问题自查报告共计18份,对7名擅自不在岗或上班迟到的干部进行了约谈。五是严格党员活动制度和学习制度,每名党员参加学习40个学时,党员领导班子参加学习时间达60个学时。六是积极发展入党积极分子,确定魏安瑞同志为我局入党积极分子。七是组织开展“三类五星”评定工作,评定出骨干型党员4名,关爱型党员1名,培养型党员1名;评定出五星级党员2名(曹福海和魏安瑞),四星级党员4名。

(二)扶贫工作。一是经组织安排,五月份我局从上高寨高家后寨村调整在上高寨白家崖窑村帮扶,同时还包扶舍窠湾和开光峁两个自然村;二是扶贫工作队进驻贫困村后,认真细致地开展调查摸底,工作队多次参与村、服务中心干部座谈会,参与服务中心调度会。研究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关事项,拟2018年脱贫15户,45人,拟2019年脱贫7户8人。三是组织全体帮扶干部定时进村入户了解所帮扶贫困户情况,宣传贫困政策、帮助打扫卫生、算收入支出帐等工作,看望包扶贫困户均达18次;四是扶贫工作队长期驻村,局领导干部多次进村关怀驻村工作队,并送去了油米面等生活必用品,为扶贫工作队三名队员进行体检;五是对高家后寨高让过等9户特困户进行了慰问,送去了米、面、油等生活用品。

    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努力克服各种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千方百计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全县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环境。

三、部门决算单位的构成及人员情况说明

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县政府工作及其下属单位佳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员21人,其中行政10人、事业1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人。
四、2018年部门决算收支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决算收入245.906 万元,上年支出结转 0 万元,本年度决算支出245.906万元,本年度收入较上年减少16.80 %,主要原因是2017年底我县创建安全模范发展乡镇任务完成,2018年没有此项目支出。                    

2、本年度决算收入245.9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5.906 万元,其它收入 0 万元。

3、本年度决算支出245.9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496万元,项目支出40.41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45.906 万元,上年基本支出结转0 万元,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5.906万元,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16.80 %,主要原因是2017年底我县创建安全模范发展乡镇任务完成,2018年没有此项目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45.90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496  万元(人员经费160.266 万元;公用经费45.23 万元。);项目支出40.41  万元。较上年减少16.80 %,主要原因是2017年底我县创建安全模范发展乡镇任务完成,2018年没有此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205.496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160.26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 141.08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18 万元。);公用经费支出 45.23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64 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0 万元。)。较上年减少16.80 %,主要原因是2017年底我县创建安全模范发展乡镇任务完成,2018年没有此项目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本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0 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拔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拔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6.15 万元,较上年下降13.13 %。公务用车运行费  6.15万元( 1台),比上年下降0.4万元,下降6.25 %,主要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规定,对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从总量上和单台消耗上进行压减。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18年因公出国(境)团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15万元,比上年下降0.4万元,下降6.25 %,主要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规定,对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从总量上和单台消耗上进行压减。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来客都由县政府接待办负责接待。

2、培训费支出0.2万元。

3、会议费支出1.58万元。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管理绩效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245.906 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5.496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7年同口径减少36.8万元、 15.19 %,主要原因是2017年底我县创建安全模范发展乡镇任务完成,2018年没有此项目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附件:原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