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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决算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11-04 16:35    浏览次数:次    作者:高鑫

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决算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城乡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市政公用事业、建筑节能减排的规章政策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改革方案,并指导、组织实施行业管理和行业监察。

  (二)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市政公用设施的编制和建设,负责县(乡)总体规划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组织编制中心城区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负责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项目审批,发放城市规划“两书三证”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工程招投标、质量及建筑安全。

  (四)负责全县城乡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城市道路、广场、桥梁、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地下管网、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城市路灯设施新建项目的规划和建设。会同文物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镇(村)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编制中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项目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检查项目计划任务执行情况,负责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五)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县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及住房制度改革的各项业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城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负责农村危房及城市棚户区改造等工作。

  (六)指导全县村镇规划建设工作。负责核发乡(镇)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指导村镇规划编制、村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全县示范镇、重点镇建设。

  (七)负责建筑节能、新型墙体节能革新等工作;监督管理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规划实施、抗震设计和施工。

(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7个下级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

佳县市政管理所

3

佳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4

佳县城镇建设管理监察大队

5

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6

佳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7

佳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8

佳县建筑设计室

三、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紧扣脱贫攻坚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现状和发展趋势,主动谋划、创新方法,各项举措落地生根,都取得了实效。

(一)党建统领,全体党员干部综合素质全面提升

按照县委及县直机关工委的要求,我局坚持党建统领地位,与局属各支部签订了2018年度党建工作目标任务书,按期完成了2017年度局属支部两本两证考核工作,按时上交了党费,按时召开了“以案促改”民主生活会。另外,我局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活动日制度,组织全体在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党员“三类五星”评定管理实施意见、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观看了《厉害了,我的国》,扎实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员干部综合素质全面提升。

(二)狠抓危改,助力我县脱贫攻坚

为加快推进我县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度,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及会议要求,我县于2018年1月23日召开了2018年佳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部署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我县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3月5日我局组织召开了2018年佳县农村危房改造鉴定工作动员大会。从3月6日起,我局危改办工作人员分四组深入农户,逐户对我县各乡镇上报的3391户危改户进行鉴定。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农户坚决予以剔除,符合条件的农户因户施策,实行“一户一方案”的改造政策。经鉴定统计共有1465户需实施危房改造,加上2017年第二批农村危房工作任务964户,2018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共计2429户。同时,为切实保障危房改造建设工程质量,4月8日至10日,我县举办了农村危房改造工匠培训会。培训会由佳县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具体负责,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授课,全县各乡镇危改工作分管领导、业务干部和416名工匠参加了培训。培训内容紧扣政策要求,严格遵循行业规范,充分结合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际,达到了培训目标,为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打好坚实基础。另外,为了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度,我局危改办工作人员不定期深入乡镇、农村、农户督促检查危房改造工作。

截至目前,2018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429户已全部完成(包括2017年第二批964户),补助资金全部兑付兑付。

(三)加大投资,县城基础设施全面完善

今年,为进一步完善县城基础设施,提升县城公共服务水平,我局投资约650万,实施了佳县沟沟渠春晓园保障房小区道路连接线建设项目、县城罗城路县医院至广播电视大楼段道路路面改造工程、县城人民路人民法院至公安局段道路路面改造工程、县医院至县公安局段道路路面改造工程。

(四)保障民生,住房体系日趋完善

今年,我县计划实施影剧院片区(包括楼院片区)棚户区改造,因棚户区改造所需资金量大,且我县财政困难,所以需要通过贷款落实棚户区改造资金,目前,佳县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正在与绥德农发行对接完善贷款资料。同时,2018年市上下达我县新增廉租租金补贴任务60户、完成南湾障房小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任务。截止目前我县新增廉租租金补贴实际完成95户、南湾保障房小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已完成初验,等待上级验收。另外,为了进一步完善沟沟渠保障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我局实施沟沟渠保障房小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项目。

(五)省级文化旅游名镇(佳芦镇)年度建设任务按期推进

今年,我县省级文化旅游名镇(佳芦镇)需投资19712万元,完成佳县沟沟渠保障房小区至县城北门坡市政道路等16个建设项目年度建设任务。截止11月底,省级文化旅游名镇(佳芦镇)既定年度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自年初累计完成投资22362万元,完成投资总额的113.4%。

(六)整体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改善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乡村振兴战略,切实推进我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程,进一步改善我县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佳县2018年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佳县2018年乡村振兴示范村及深度贫困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同时与各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签订了《2018年城乡环卫一体化年度目标责任书》,并对全县62个行政村实施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以建设美丽佳县为导向,整合涉农资金,循序渐进,扎实推进农村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农村改厕和村容村貌整治工作,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七)加强管理,城市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自去年以来,我局通过一系列措施提高我县城市管理水平。一是保证规划引领作用。今年我局对《佳县县城总体规划》进行了修编,并启动了《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佳县城乡一体化规划》(县城篇、乡镇篇)《佳县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的编制。目前《佳县城乡一体化规划》(县城篇、乡镇篇)《佳县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已通过评审。二是全面综合整治市容市貌。一年来市政所联合综合执法局先后取缔900余家前摊后店,清理1000余次流动摊点,纠正2000余次违法占道经营现象。县环卫所全年共清运处理生活垃圾10220吨、清理建筑垃圾达60多吨、清理卫生死角及石坬垃圾17余处、共清理城区“牛皮癣”129余处。三是及时更换维护市政设施。维修街道及居民巷道路灯共计410余盏,清理路灯杆上的野广告600余张,及时疏通了城区排水管道,更换了130个破损的井盖、井篦。另外,为了改善市容市貌,提升我县旅游品牌,我局对县影剧院周围的门面统一进行了仿古改造。四是继续加大违法修建执法力度。城建监察大队全年共查处违建50户,违建面积9035.6平方米;建设工程6起,违建面积88717.6平方米,调处建设纠纷37起。违建的发现率达100%,处理率达99%左右。五是强化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今年我县在建工程项目共4个,总建筑面积约36948.48平方米。通过定期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全年未发生一起质量安全事故,工程质量得到稳步提高。六是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工作。在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中,我局招标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省、市、县相关制度和程序进行。全年累计完成招投标项目总共21个,其中,邀请1个,中标价880008元;直接发包2个,中标价5818446.08元,公开18个中标价47467972.41元(其中进入交易市场交易8个,中标价3585541.34)。

(八)气化工程持续推进

 佳县天然气气化工程于2012年启动实施,由佳县宏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通过近几年的努力,目前,我县已铺设燃气管道139.7公里(其中高压管道23.7公里、次高压管道6公里,中压管道38公里、低压管道72公里),已建成两个天然气门站,两个加气站,即佳县城区门站和榆佳经济技术开发区门站。其中佳县城区门站主要服务于城区企事业单位,商业及居民用户,现有单位、居民用户5320户,商业用户121户,冬季日用气量10.3万方。榆佳经济技术开发区门站主要服务于开发区工业、商业、机关单位及居民用户,现有工业用户1户(陕西有色),日用气量为12万方,单位及居民用户1628户,冬季日用气量为3万方。气化工程的实施有效改善了居民生活环境。

(九)结对帮扶,有效提高贫困户生活质量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统一部署要求,住建系统92名党员干部深入12个村结对帮扶364户贫困户。同时,抽调李虎东、李玉军、雷志刚、王文伟、谢云峰、郭振华6名同志组成两支驻村工作队,分别进驻坑镇关甲村和峁上村。其中坑镇关甲村共有贫困户58户170人,已脱贫17户55人,剩余41户115人,今年计划脱贫25户89人。坑镇峁上村共有贫困户37户127人,已脱贫25户99人,剩余12户28人,今年计划脱贫8户18人。通过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及镇村两级干部的共同努力,关甲村和峁上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村容村貌明显改善,群众生活质量得到有效提高。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29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119人;实有人员131人,其中行政10人、事业121人。

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佳县市政管理所,设所长1名,副所长2名,专职副书记1名。

佳县环境卫生管理所,设所长1名,副所长2名。

佳县城镇建设管理监察大队,设队长1名,副队长2名,教导员1名。

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设主任1名,支部书记1名。

佳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设站长1名。

佳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本年度决算收入10200.44万元,本年度决算支出10200.44万元,本年度收入较上年增加49.28%,主要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增多且以前年度实施的项目工程完工结算。

2.本年度决算收入10200.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00.44万元,其它收入0 万元。

3.本年度决算支出 1020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706.86万元,项目支出8493.58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200.44万元,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200.44万元,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49.28%,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增多且以前年度实施的项目工程完工结算。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020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6.86万元(人员经费 850.72万元;公用经费856.14万元。);项目支出8493.58万元。较上年增加49.28%,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增多且以前年度实施的项目工程完工结算。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706.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50.7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 798.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2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856.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853.1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 万元。)。较上年减少2.8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本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拔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拔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比上年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 68.15万元,较上年增加21.59 %。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 0 次、 0 人),比上年减少 0万元,下降0%,主要是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对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和压减;公务用车运行费67.75万元( 13台),比上年增加11.81万元,增加21.11 %,主要是下乡扶贫次数增加及危房改造验收任务繁重,增加了车辆的耗油和损耗。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2018年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支出0万元,比上年下降0%。

2.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3.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会议费支出0.4万元,较上年增加0.4万,主要原因是系统下属单位增加会议所致。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类资金按照标准和使用用途能够及时拨付各使用单位,各类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0200.44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96.31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2018年机关运29.24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控制公务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3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 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所属单位共有车辆 13 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附件: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