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  打印
佳县县直工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11-04 16:35    浏览次数:次    作者:高鑫

佳县县直工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建立和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机关工委统一领导、部门党支(总支)部书记负总责、机关党支部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对县直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

(二)领导县直机关党支(总支)部的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制定县直机关干部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和实施县直机关党组织党建工作理论研究、党支(总支)部书记及党务干部业务培训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

(三)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向县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有关情况。参与年度目标考核工作。

(四)指导、审批县直机关和有关科级单位党组织的设置和换届选举;负责县直机关和有关科级单位党支(总支)部书记、副书记的考核、任免、审批、工作。

(五)指导县直机关优秀党组织、党员和党务干部的推荐,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信息化建设及党内年报统计和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六)指导、协调县直机关的统战、精神文明和工、青、妇工作。

(七)抓好县直机关工委党风廉政建设,按照权限审议和审批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问题和处理决定,做好处理不合格党员工作。

(八)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国共产党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本级(机关)

三、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以十九大精神为抓手,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

一是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县直机关党组织的首要政治任务。年初制定学习计划,购买学习资料,印制学习笔记本,充实党员学习素材,各支部通过“三会一课”集中学、邀请专家辅导学、组织培训轮训学、创建载体深入学、知识测试检验学,县直工委班子成员积极深入有关单位讲党课,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新一轮高潮,不断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全年共配合县委组织部开展科级干部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班四期,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一期,各支部分别开展了专题学习培训。

二是认真贯彻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县直工委就意识形态工作成立了以工委书记刘鲔任组长,高二强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按季度部署工作,确保把握意识形态工作方向,掌握意识形态领域动态动向。全年选树和推广先进典型46名,开展了“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推进精神文明创建。鼓励干部创作好的作品,提高刊发积极性,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指定专人负责党报党刊征订任务,保证按时足额完成。

三是召开机关党建工作会议,夯实党建工作责任。县直工委于3月29日组织召开了佳县机关党建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2017年度党建工作,表彰了10个优秀党支部、10名优秀党支部书记、1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16名扶贫先锋,安排部署了2018年党建工作任务和思路;与各支部书记签订了《佳县县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夯实了党建主体责任。

四是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培训教育。严格按照《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培养教育工作。“四月八”白云山庙会期间,组建了县直机关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首支志愿服务队,56名新近发展的入党积分子和预备党员参与了活动,在白云山脚和榆佳高速两个活动点为游客提供贴心服务,共提供服务1100余次。七一前夕,组织开展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和预备党员集中宣誓仪式,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二、以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为依托,加强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

一是开展“支部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3月,佳县县直工委被市直工委评为“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先进机关工委”,为完成县直各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县直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并下发支部遵照执行。支部管理方面,在县直机关中开展“评星定级 追赶超越”活动,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标准,综合考虑县直机关党组织的功能定位、职责任务,对县直机关党支部实行星级管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三型”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班子建设方面,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今年新成立了党(总)支部3个,对因人事变动等原因导致班子成员出现缺额的党(总)支部,及时进行补(改)选,全年补(改)选支部书记13名,支部副书记6名,班子其他委员31名;党员队伍建设方面,认真调研了机关流动党员情况,配合组织部研究制定流动党员管理办法;阵地建设方面,按照年初计划,工委着力打造部分党建示范点,大力给予党费支持,部分党组织建设起党建长廊、党建活动室,党建与业务能够结合紧密,党建载体较为丰富。给城关派出所申请拔付党建专款4.5万元。目前,初步建立起城关派出所、供电公司、农商行、环卫所等4个党建示范点。

二是执行“三类五星”党员评定制度。按照“三类五星”评定管理办法,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县直机关各党(总)支部对党员干部进行明确分类管理,配备了日常考评专职记录员,在从严从实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关爱关心普通党员、帮扶帮助困难党员和离退休党员中,体现党组织的温暖和关怀,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和示范带头作用。

三是继续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活动。县直各党支部积极组织在职党员参与单位所在社区的党建活动,利用“主题党日”、单位职能、党建活动等载体,主动进社区,认领任务,服务百姓,尽“党员所能”服务“百姓所需”,完善《佳县党员志愿者进社区“六服务”活动工作纪实手册》,发挥了党员干部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各党组织评选标杆党员提供重要依据,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明显转变。

四是规范党费收缴,提升管理水平。根据上级政策文件精神,明确了党费收缴基数,严格了党费纳制度,坚持党员每月向支部纳党费、支部每季度向机关工委上交党费,机关工委每半年向县委组织部上交党费的工作流程,广大党员纳党费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得到了明显提升。

五是严格党员发展流程,确保质量提升。编印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解读》,坚持按规定严格党员发展流程,确保“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任务目标的实现,全年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2期,培训110余人次,确定入党积极分子84名,发展对象45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县直属机关工委行政编制5名。领导职数4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3名(其中1名兼任纪委书记),退休人员4名。

图片1.png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决算收入47.71万元,较上年下降23.15%。本年度决算支出47.71万元,较上年下降23.15%。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2、决算收入47.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71万元,其它收入0万元。

图片2.png

3、决算支出47.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7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图片3.png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47.71万元,较上年下降23.15%。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71万元,较上年下降23.15%。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71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7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81,资本性支出2.62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为0,比上年无增减,原因是无“三公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比上年无增减,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无增减,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支出0万元,比上年无增减,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2、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无培训费支出。

3、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会议费支出0万元。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管理绩效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71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7年同口径减少23.15%,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附件:佳县机关工委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