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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佳县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10-29 10:31    浏览次数:次    作者:高鑫

关于佳县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2019年10月24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佳县财政局局长 李四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佳县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提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请予审查批准。

一、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2018年全县完成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1352万元,较调整预算收入任务11000万元超收的3.2%、352万元,较上年增长21.85%2036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450万元,较上年增长76.9%、4109万元。非税收入完成1902万元,较上年下降52.15%、2073万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加上划中央收入12274万元、省级收入4021万元,全年完成财政总收入27647万元,较上年增长42.3%、8215万元。

全县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1352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09393万元(两税返还236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122万元,成品油价格补贴81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1486万元,原体制补助72l万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11767万元,省市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81562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8260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1300万元,企事业单位预算划转补助132万元,教师绩效工资补助785万元,卫生绩效工资补助52万元,财政奖补867万元,脱贫攻坚补助1718万元,结算补助304万元),加调入资金1552万元,收入总计122297万元。收入剔除上解支出1914万元,2018年决算财力120383万元。

(二)财政支出情况

2018年全县财政总支出264676万元,较上年增长12.9%、30161万元。其中县本级财政支出124668万元,占调整预算支出124669万元的99.99%,较上年下降0.1%、130万元。

县本级财政支出按项目分类个人部分支出92972万元,占调整预算支出92972万元的100%,较上年下降3.9%、373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1686万元,占调整预算支出21687万元的99.99%,较上年下降12.7%、3155万元;化解政府债务支出8710万元,占调整预算支出8710万元的100%,较上年增长346.7%、6760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支出1300万元,占调整预算支出1300万元的100%,与上年持平个人部分主要包括:(1)2018年干部职工工资57277万元;(2)2017年度奖励工资1359万元;(3) 降温、取暖费3359万元;(4)干部职工医保配套1807万元(5)干部职工养老保险财政配套10141万元;(6)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配套6527万元;(7)职务、级别、津贴等硬缺口1780万元;(8)公车改革补助1060万元(9)干部职工工伤保险111万元(10)埋葬抚恤费628万元(11)离休人员医药费150万元(12)城镇居民医保配套34万元(1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42万元(14)城乡居民养老配套287万元(15)新农保配套550万元(16)优抚配套82万元(17)义务兵优待金241万元(18)残疾人生活保障金7万元(19)社区工资127万元(20)基层畜牧兽医人员补助40万元(21)剧团工资补助60万元(22)供销社工资补助49万元(23)自来水公司工资补助315万元(24)物资公司工资补助280万元(25)两矿救助金90万元;(26)盐务局工资补助30万元(27)离任村干部补助120万元(28)公安岗位津贴257万元(29)县医院中医院临时工补助168万元(30)环卫临时工补助400万元(31)其他临时工补助98万元(32)特岗、聘用教师工资290万元(33)教师班主任津贴338万元(34)税务奖励510万元(35)公益性岗位工资补助1034万元(36)解决老干部遗留三(两)项待遇1603万元(37)养老经办中心代发退休工资中财政应负担部分1871万元。以上合计93222万元,剔除垫支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支教师工资250万元,个人部分支出合计92972万元。公用经费主要包括:(1) 四套班子、公检法及部门公务费2579万元;(2)民生项目配套12538万元;(3)项目前期费457万元;(4)会议费75万元;(5)接待费300万元;(6)债务还本付息518万元;(7)维修购置费1702万元;(8)事业配套3517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支出主要包括:(1)乡村办学经费449万元;(2)乡级公用经费851万元。

县本级财政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631万元;国防支出11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859万元;教育支出2406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2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4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6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65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18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652万元;农林水支出1428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03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4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32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0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2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64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2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4万元。

(三)年终决算

2018年决算财力120383万元,同县本级财政支出124668万元相抵,当年收支结余-4285万元。当年结余加上年账面赤字34634万元,我县财政累计赤字3891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2018年全县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1380万元,较年任务500万元超收的176%,较上年增长250.3%。上述政府性基金收入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三、政府债务情况

2018年,省财政核定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38784万元。截止2018年底,我县纳入地方政府债务系统管理的债务余额33165.19万元,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85%,较上年下降20.1%,其中地方政府债券总额为24273.76万元。按债务用途分为:公路建设2377万元,市政建设527.43万元,保障性住房45.33万元,工业园建设7973.5万元,扶贫移民搬迁6590.6万元,世行扶贫贷款2876.33万元,教育基础设施建设1195.0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1205.16万元,其他10374.77万元。

四、2018年财政主要工作

2018年全县财税部门认真落实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县大会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2018年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决议和审查报告,重点从三个方面抓好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

(一)狠抓收入,财政保障能力得到提高。一是财税部门坚持依法治税,紧盯年初收入任务,加强分析调度凝聚征管合力,2018年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1352万元,较上年增长21.85%2036万元。数量增长同时,税收质量进一步提升,全年税收占比达到83.2%,较上年提升25.9个百分点,为2015年以来最好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与省市财政部门的工作衔接,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获得较大成绩。通过努力,全年共争取省市财力性补助收入10.94亿元,较年初预算增长18%、1.67亿元,对于缩小财政收支缺口、缓解财政困难起到重要作用。争取一般公共预算各类专项资金13.95亿元,较上年增长11.07%、1.39亿元;争取债券资金1.97亿元,其中新增债券0.44亿元,专项债券0.62亿元,置换债券0.91亿元。专项资金及债券资金的争取,为我县各项事业发展及有效管控债务风险提供了资金保障。三是积极清理专项转移支付结转资金,全年共清理2016年及以前年度专项转移支付结转资金1552万元,全部统筹用于弥补财力。

(二)优化支出,“三保”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在财政运转困难的情况下,全力筹措资金,确保了干部职工工资、离休及其他人员补贴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个人部分支出不留缺口。二是积极清理个人历史欠账,提前兑现了老干部三“两”项遗留待遇2019年、2020年两年度应发部分1067万元,清算兑现了2015年7月至2018年12月三年半的公务交通补贴资金。三是年初将退休人员全部移交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同时清算拨付了2014年10月至2017年12月干部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及配套资金,全县干部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正式启动。四是坚持厉行节约,大力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2018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下降4.5%。五是全力支持脱贫攻坚。真抓实抓涉农专项资金整合,全年共整合涉农资金(含扶贫资金)3.95亿元,有力的支持了全县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扶贫项目。全年县本级财政累计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健康扶贫、项目管理费等扶贫资金4078万元,较上年增长74.1%、1736万元。六是全力做好化解政府债务工作。2018年累计拨付消化政府债务财政资金32003万元,其中使用县本级预算资金化解8710万元,筹措专项资金化解10812万元,争取债券资金化解12481万元,债务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三)推进改革,财政管理水平达到新高度。一是深化预算体制改革。继续实行“零基预算”,坚持“两上两下”预算编制程序,推进经济分类预算改革,规范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二是实施公开透明预算制度。对财政总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全部按照统一规范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预决算公开更加细化,公开内容更加完善。三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继续开展绩效跟踪评价、第三方重点评价,试点开展部门整体支出自评价。2018年将扶贫资金作为预算绩效评价重点项目,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确保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四是推进事业单位公车改革。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将33辆取消车辆进行公开拍卖,将事业单位保留车辆纳入平台管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认真落实中省市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制定全县隐性债务化解方案,积极稳妥推进隐性债务化解。在严堵“后门”的同时,开好“前门”,积极向上争取地方政府债券,保障重点建设项目资金需求。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修订出台了《2018年佳县政府采购目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采购流程。七是大力清理违规占用公房,全年清理收回公房308间(孔)、6260平米。八是加强重大项目预算审查。全年累计完成榆佳工业园区再生水综合利用调蓄池建设等90个评审项目预算审查,审减6.03%、3499.7万元。

2018年全县财政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减税降费政策对我县财政收入减收影响明显,工业园区新的税收增长点尚未体现,地方财政收入增长后劲不足;二是受国家重大政策调整带来的个人支出以及脱贫攻坚等政策性支出增长迅速,财政收支矛盾逐年加剧,财政运行十分困难;三是政府性隐性债务保有量及偿债压力大,风险防控任务十分艰巨。对此,我们将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8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依法监督下,财政部门勇于担当,克服困难,全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振奋精神,创新工作,为全面完成各项财政目标任务、奋力谱写新时代佳县高质量发展而努力奋斗!


相关说明及名词解释

一、2018年佳县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8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866.8万元,较年初预算下降3.2%,较上年下降4.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7.6万元,较年初预算下降7.5%;公务接待费364.8万元,较年初预算下降1.4%;因公出国(境)费4.4万元,较年初预算增长100%。严格执行中省有关规定,进一步压缩支出.

二、关于重大,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高度重视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管理工作,同时建立相关绩效目标公示制度,通过项目概述、立项依据、实施主体、实施方案、实施周期、年度预算安排、绩效目标和指标等作为必要公示内容。要求项目单位强化责任意识,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促进社会监督,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人民的满意度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财政的税收和非税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与中省市共享税收县级分享部分,营业税、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与省市共享税收县级分享部分;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固定税收以及非税收入。

3.转移性收入:包括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等。

4.专项转移支付:指中央与省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地方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主要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农业等方面。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2018年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