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县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县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
(三)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及产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全县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
(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配套政策制定。
(五)负责本单位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六)贯彻执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负责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的有关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八)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农业科技示范与推广、科技扶贫、科技特派员工作,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十)会同有关部门审批、管理县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计划,提出全县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
(十一)推进全县科技体制改革,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十二)制定全县科普工作规划,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技术市场、科技保密管理和科技奖励工作;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和科技期刊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全县对外科技合作和交流工作。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佳县科学技术局包括佳县科学技术局本级机关,佳县科技开发中心和佳县农业科技培训中心构成。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2017年,佳县科技局收入预算为 444.64万元,较上年增长19%,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调资晋档、补发2016年工资等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
2017年, 佳县科技局支出预算为444.64万元,包括:基本支出419.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05.5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4.05万元),占支出总额94%;项目支出25万元,占支出总额6%。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长19%,原因同上。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佳县科技局部门安排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5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包括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6年同口径降低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省市各项规定,进一步压缩一般性经费支出。
四、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较上年下降20%。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今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尽可能进行压减;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下降6万元,下降100%,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取消公车。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专业名词解释
功能分类中“行政运行”为行政单位支出。
功能分类中“机构运行”全部为科技服务的基本支出。
附表:1、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6、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7、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8、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9、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2017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