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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7-06-06 17:01    浏览次数:次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全县民政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战略,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社团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监督社团活动,依法查处非法社团组织及社团违法行为,负责社团行政复议工作;监督执行社团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社团登记管理工作。

(三)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管理工作;监督执行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关财务、收费管理办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贯彻国家、省、市优抚法规政策,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承办退役军人伤残登记报批和人民警察、国家机关行政编制工作人员、参战民兵民工、参加军训和维护社会治安与犯罪分子斗争致残的无工作单位人员伤残报批;负责革命烈士和因公牺牲、病故军人一次性抚恤金核发;负责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军队复员干部和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的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

(六)组织、协调全县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工作;核实、评估、掌握和发布灾情,申报、拨发、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和经常性扶贫济困社会捐助工作。

(七)负责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困难户定期救济、临时救济工作;负责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和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工作。

(八)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居民委员会建设,贯彻社区服务管理有关政策,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社区建设,贯彻社区服务管理有关政策,推动社区建设工作。

(九)监督执行婚姻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指导婚姻中介组织机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查处违法婚姻,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十)研究拟定全县行政区域发展规划;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负责全区、乡(镇、街道)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和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纠纷的调处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城乡地名命名、更名的报批审核,推广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指导各乡(镇、街道)的地名工作。

(十二)指导福利事业单位的工作;指导老年人和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对城乡社会福利生产进行管理;组织全县福利彩票销售(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和福利基金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儿童收养工作;指导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工作。

(十四)负责建立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指导和监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的使用;申报、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经费。

(十五)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乡(镇、街道)干部业务培训;负责乡(镇、街道)民政干部表彰奖励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佳县民政局包括佳县民政局本级机关,佳县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佳县行政区划地名办公室、佳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佳县婚姻登记管理办公室、佳县救助管理站等单位构成。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2017年,佳县民政局收入预算 788.56万元,较上年增长1.04%,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调资晋档工资增长。

2017, 佳县民政局支出预算为788.56万元,包括:基本支出553.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31.6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1.9万元),占支出总额70.20%;项目支出235万元,占支出总额29.80%。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长1.04%,原因同上。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佳县民政局部门安排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9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包括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6年同口径降低12.0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省市各项规定,进一步压缩一般性经费支出。

四、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4.7万元,较上年下降38.96%。其中公务接待费1.3万元,比上年减少0.9万元,下降40.91%,今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尽可能进行压减;公务用车运行费3.4万元,比上年下降1.9万元,下降35.85%,主要是下属各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规定,对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从消耗上进行压减。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7万元,其中佳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2万元,佳县救助管理站5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功能分类中“优抚事业单位支出”为反应民政部门管理的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对集中优抚事业单位的补助,对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和管理保护支出,以及全国重点军供站设施维修改造和设备更新支出。

功能分类中“儿童福利”为反应对儿童提供福利方面的支出。

功能分类中“退役士兵安置”为反应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安置支出。

七、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1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6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7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8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9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2017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附件:2017年民政局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