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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县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7-06-07 09:11    浏览次数:次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政法工作、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根据上级政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指导政法各部门和综合治理成员单位的工作。

(二)围绕县委、县政府改革和发展的中心工作,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参与依法治县方针的实施。

(三)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抓好落实。

(四)组织开展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查研究,提出政法工作改革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

(五)检查监督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督促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执法中的违法违纪问题。

(六)支持、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组织查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及非法干涉、干预和影响政法干警依法执行公务的事件;督促、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查处大案要案,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指导全县政法部门信访工作。

(七)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子横册和措施。

研究制定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协助管理镇、街道综治副职,组织指导政法部门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

(八)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开展政法、综治宣传工作,推广政法、综合治理工作的先进经验,表彰政法、综合治理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佳县县委政法委员会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2017年,佳县政法委收入预算为262.7万元,较上年增长2.2%,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主要原因是平安佳县宣传经费增长。

2017年, 佳县政法委支出预算为262.7万元,包括:基本支出21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95.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9.5万元),占支出总额82%;项目支出48万元,占支出总额18%。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长2.2%,原因同上。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佳县县委政法委部门安排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5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包括行政单位1个。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6年同口径降低5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省市各项规定,进一步压缩一般性经费支出。

四、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较上年下降100%。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下降0万元,下降100%,原因是两年内未产生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下降0万元,下降100%,原因是公车改革,单位不保留车辆。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专业名词解释

功能分类中“事业运行”全部为下属事业单位支出。

功能分类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应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附表:1、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6、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7、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8、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9、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2017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