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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全县电梯安全大检查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16-03-25 16:27    浏览次数:次         文号:佳质监局〔2016〕5号

 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全县电梯安全大检查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

    现将《全县电梯安全大检查督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全县电梯安全大检查督查工作方案

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3月23

  

全县电梯安全大检查督查工作方案

    根据省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电梯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安委〔2016〕18号)、省局关于印发全省电梯安全大检查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陕质监特〔201621号)和市局关于印发全市电梯安全大检查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安委办、省局和市局的要求,我单位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面排查督查工作,明确每一台电梯的使用责任单位,逐一落实电梯使用单位的安全责任;督促各电梯使用单位尽快建立健全电梯管理台账;将全县范围的三无电梯(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以及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等“老大难”问题放在重中之重;加强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尽量缩短电梯困人后的救援时间,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让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

    二、组织机构

    县质监局成立了全县电梯安全检查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全县电梯安全大检查督查工作。

    组长:刘林朵  佳县质监局副局长

    成员:张有成、李连平、陈建峰、张静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特设股,由特设股股长陈建峰具体负责实施本次全县电梯安全大检查督查有关工作。

    三时间安排

    2016年3月23日—4月10日

、工作安排  

    ()积极开展自查、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各电梯使用单位要对本单位使用的电梯进行逐一检查。查看电梯是否办理注册登记;维保合同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管理机构或人员责任是否明确;管理制度技术档案是否建立健全;电梯三角钥匙保管使用是否合理;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应急照明及报警装置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存在;乘客须知及救援提示、电梯使用标志96333应急救援标识是否按规定粘贴在轿厢内。

    ()加强监督检查。对于此次大检查中拒不配合检查、存在重大隐患或者使用未经检验电梯的使用单位,我局将通过佳县广播、佳县电视台、影剧院及佳县体育场电子屏宣传的方式将其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和县安委办。

    ()本次检查工作结束后,质监局汇总情况将工作总结报送县政府、市局和县安委会。